折戟广州中诚广场
黄松有被抓确实与中诚广场案有关。
据了解,黄松有担任最高院副院长期间,分管执行工作,为解决长期围绕法院执行难的困局,黄曾经在法院系统多次掀起过“执行风暴”,然而在密集和猛烈的“执行风暴”背后,其实持续着一股同样汹涌的“执行法官落马潮”。
据广东司法人士透露,黄松有被怀疑与其潮汕同乡、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原执行局局长杨贤才的贪污舞弊案有关。黄松有案相关调查人员曾多次南下广东调查取证。
近60岁的杨贤才是广东揭阳人,曾任广东省高院执行局局长,2007年9月离任后,任广东省高院副巡视员及审判委员会委员。
2008年,杨贤才在黄被双规之前也被查处。据悉,因涉及广州中诚广场执行案。该案涉及的债务纠纷错综复杂,引起大量诉讼。此案的执行一直争议不断,至今仍有相关诉讼在最高院进行。
2002年7月,广东省高院指定广州市中院负责解决围绕中诚广场的债务纠纷。此前,曾有保利集团、城建总公司和越秀城建等有意参与收购,但最后出乎意料竟然是两家名不见经传的公司———广州骏鹏置业有限公司和北京金贸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在竞拍中胜出,联手以9.24亿元人民币的超低价收购了中诚广场。
此后不久,骏鹏公司老板范骏业因涉嫌金融票证犯罪,丧失了购买中诚广场的资格。2005年2月,金贸公司提出的独家收购申请获得许可,随后有消息证实,北京金贸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也是范骏业。据悉,金贸公司随后将中诚广场转手卖出,售价高达13亿多元,净赚4亿多元。
2009年2月,广州市中院院长吴树坚接受南方某媒体采访时,证实了上述消息的可靠性。
吴坦承,广州中院彼时确实受到了最高法院的“不恰当”指示,“广州中院接到案件后申请拍卖中诚广场,但高院和最高院没有同意,批示直接变卖。”
彼时,黄松有已经任职最高人民法院3年有余。杨贤才则于2001年至2007年间,担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该庭后更名为执行局)。
吴树坚坦言,该案件不是按程序执行的。按照法律规定,中诚广场肯定是要先拍卖,再变卖。一步马上变卖,肯定不是按照正常的处置资产程序。“我们是按照上级法院的批示执行的,但其中肯定有违规之处。”
权威人士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黄松有被抓确实与中诚广场案有关。
坊间传闻黄松有案与黄光裕案也有勾连,不过,上述权威人士表示,截止到2009年10月双规程序完结时,他尚未确定黄松有案跟黄光裕案到底有什么样的关联。
堕落法官的不归路
饭桌上的同窗们说,黄不但对权力有强烈欲望,同时对于钱色也有极强的愿望,对于未成年少女有特殊兴趣。
现年52岁的黄松有,是广东汕头人,1982年于西南政法大学毕业后在广东省高级法院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法官)、经济庭副庭长、刑事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职,1997年3月调任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1999年6月调任最高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庭庭长。2002年12月升任最高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
而据曾在最高院任职的一位人士向《中国经营报》透露,他和黄松有于1995年到1997年在国家法官学院学习期间成为同窗,黄那时还是广东高院经济庭副庭长,不到2年就调任最高院,升迁速度之快并不多见,“黄的业务能力还是很过硬的,工作也比较有创新,黄被抓挺替他感到可惜。”
之所以惋惜,主要因为黄曾被认为是年轻有为的学者型法官。黄松有在清华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官学院任兼职教授。在《法学研究》、《现代法学》等刊物发表论文数十篇,并多次获奖。个人专著有《中国现代民事审判权论》、《经济审判实用全书》、《人间正道》等。
就在黄刚被双规之后的2008年12月6日,被公认为最具权威性的法学研究奖项———第二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公布获奖名单,黄松有凭借《司法解释权:理论逻辑与制度建构》一文获得三等奖。
不过,黄的学术到底是否名副其实,业界也有不同声音。一位基层法院法官说,《物权法》尚未通过之时,黄松有主编过一本物权法专著。物权法甫一出台,这书就发放到了各大法院,全国发行几十万册,甚至一度成为法官断案的依据。但这位法官随后发现,该书出现多处错误,借鉴意义不大。
黄曾就读于重庆歌乐山下的西南政法大学。一个被业内普遍认可的说法是,中国司法界半壁以上的江山由该校打造,尤其是西政1978级的成功,已成为中国法学界“不可复制的神话”。黄松有正是这些佼佼者之一。
黄在大学求学时期的一位同窗说,黄大学期间颇为刻苦。不过黄性格并不呆板,相反,黄松有风度翩翩,“嗓子不错,歌声嘹亮,京剧似乎唱得也不错”。黄于2002年升任最高院副院长之后,包括他在内就职于学术界的西南政法大学校友,和黄来往并不多。因为同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他和黄多次在各种活动中相见,也不过点头之交。
另一位西南政法校友同样对记者表示,包括他在内的校友,在黄出事之前,对黄的作为也闻知一二,“黄即便回到母校,交流的对象也是他当初的老师以及校领导,和大部分老师并无交往,而且他在同窗中的威望也不是特别高。”
黄被抓之后,同窗聚会时多次谈论到黄案。饭桌上的同窗们说,黄不但对权力有强烈欲望,同时对于钱色也有极强的愿望,对于未成年少女有特殊兴趣。种种行径,致使当年相伴歌乐山下4年的同窗们,多数对黄已无同情和惋惜之意,“黄松有再有才华,堕落至此,没什么可惜的。”
法院反腐风暴
黄松有案件发生后,最高院在2009年展开了一场声势浩大的法院系统的“反腐风暴”。
黄松有案发后,在法院系统内外都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和震动,司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遭到前所未有的质疑。
在2009年全国“两会”上,针对司法系统出现的腐败案,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著名民法学家梁慧星,将黄松有案认为是“司法界、法学界、法学教育界的耻辱”。
2009年全国“两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中,在贿赂犯罪这块,全国涉案官员有13000多人,其中司法机关就占了2620人,司法系统的贿赂犯罪占全国贿赂犯罪的1/5。而这2620人中,涉及法官占了32%,检察官占10%,法官的比例远远高于检察官。这使得梁慧星在自己给两高的评分中,给最高院的报告只打50分,而给最高检打了80分。“我在想法院应该至少在内部要剖析一下,法院成为腐败重灾区的原因,是我们的干部任用程序出了问题,还是别的监督环节有问题?”梁慧星当时在“两会”发言上称。
而近年来,除了最高院外,重庆、海南、广东、云南、辽宁等10个高级法院(副院长)长,一批中级法院院长先后被处以极刑或重刑。安徽省阜阳市的前后三任中级法院院长同时被起诉,103名黑心法官和相关人员涉案,引起国内外司法界强烈震荡,足见司法领域腐败问题的严重性。
黄松有案件发生后,最高院在2009年展开了一场声势浩大的法院系统的“反腐风暴”。2009年1月8日,最高院针对当前影响司法廉洁的突出问题,出台了“五个严禁”的规定。
数据显示,2009年前8个月,全国各级法院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数比2008年同期增长51%。
“这是法院近年来查处违纪违法力度最大、落实反腐倡廉举措力度最大的一年。”上海基层法院一位法官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透露。
这位在执行庭工作的法官说,司法系统的腐败案件涉案的法官绝大部分问题出在吃吃喝喝、接受财物、安排娱乐上,推杯换盏之间,极易发生公权与私利的交易。“以前本来接受律师请吃就很少,2008年一系列廉政措施出台后,现在连同学聚会都不敢去,因为同学中很多都是做律师的。”
黄松有
男,1957年12月出生,汉族,广东汕头人。最高人民法院前副院长、二级大法官。
法学博士。1978年考入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毕业后在广东省高级法院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经济庭副庭长、刑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1997年3月起任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市政法委副书记。1999年6月起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庭庭长。2002年12月起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大法官。兼任全国青联常委、中央国家机关青联副主席,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民事诉讼法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清华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官学院兼职教授。
2008年10月15日,黄松有因涉嫌违纪被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带走调查。
2008年10月28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决定免去黄松有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中诚广场案情回放
位于广州天河北路的中诚广场,高51层,分A、B两塔,总建筑面积达23万平方米,当年一度卖出3万港元/平方米的天价。后因开发商资金链断裂被广东高院执行拍卖,2002年,时任广东省高院执行局局长的杨贤才(已被双轨)利用职权贪污舞弊,在没有严格执行招投标手续的情况下,将中诚广场以9.24亿元的低价卖给北京金贸公司,该公司转手出售中间差价有4亿多元。而杨贤才从中收取巨额贿赂,有消息人士称,杨贤才在拍卖案期间,收到了黄松有的指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