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都市报讯(记者文锦)本月起我省1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被取消,涉及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业、教育、林业、交通、法制共7个部门,其中公安部门的初学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费不再收取。
公安部门4项:高速公路清障施救费(转经营性服务收费)、非刑事案件鉴定费、特种车警报器和标志灯使用证费、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费(初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5项:技师评审费(并入职业技能鉴定费)、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费(并入职业技能鉴定费)、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伤残鉴定费、消防设施专项设计考试费;农业部门2项:农作物品种审定费、动物治疗及注射收费(转经营性服务收费);教育部门2项:学历文凭考试收费、普通高中计算机培训费;林业部门1项:陕西省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管理费;交通部门1项:营业性道路运输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工本费;政府法制部门1项:陕西省行政执法证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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