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网-华商报讯(记者 程彬) 昨日上午,西安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通报最新警情。去年11月份以来,发生多起企事业单位和商场遭盗抢案件,案件性质恶劣,经济损失巨大。警方提醒:切勿将巨款暂放单位或家里。
去年11月9日清晨5时许,高陵县县城附近某售楼部财务室被盗,一台保险柜连同存放的15万元现金不见了,同时被盗的还有该售楼部的4台液晶电脑。去年11月24日,雁塔区某购物中心的一家黄金首饰柜台被盗,经柜台核算,被盗黄金首饰价值15万元。这两起案件,警方都在大力侦破中。
春节临近,各企事业单位使用现金几率增大,警方提醒各大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防范,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妥善处置现金的同时,切勿将大量现金暂存在本单位内。
另外,警方介绍根据季节变化,犯罪案件随之变化,侵财类案件将会呈现增长趋势。在公安机关加大巡防打击力度的同时,个人也应做好自身防范,尽量不要随身携带大量现金,要将贵重物品妥善存放,不要深夜单身在无人路段行走。
机动车盗窃案上升两成多
西安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负责
人昨日称,去年12月机动车类失窃报警较11月上升20.8%,此类案件易发时段、易发地区和犯罪分子作案方式、主要侵害目标等方面表现如下:
民宅盗窃案
晚10时~次日2时多发
从去年12月初开始,全市盗窃民宅类警情逐渐进入易发期。
根据统计表明,民宅类被盗案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易发时段
晚10时至次日凌晨2时,占总量的30.7%
下午3时—4时,占总量的19.9%
■易发地点
城中村(占总量24.4%)
家属院(占总量18%)
高档住宅区(占总量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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