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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以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2009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市政办发[2009]97号)文件精神,贯彻实施《西安市改革创新促进条例》,全市各项改革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为实现西安科学发展、率先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和体制保障。
一、国企改革取得新突破
积极谋划和推动重大资产重组与产业整合项目,实现了全市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及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新突破。圆满完成了剩余25户国企改制任务,使全市国企改革面累计达到98.5%。其中:实施依法破产8户,股份制10户,兼并重组7户。10个重大资产重组与产业整合项目成效显著。陕鼓集团积极推进了陕鼓动力股份公司与上海鼓风机有限公司的资产重组,有力地推动了陕鼓动力上市和陕鼓集团年销售收入100亿元目标的实现;西化“双三○”搬迁改造暨资产重组项目在完成选址、立项、环评、安评等工作的基础上,确定了搬迁改造暨资产重组基本方案,与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就股权转换事项达成了一致意见,同战略投资者延长集团已签署了资产重组协议,规划投资55亿元建设30万吨聚氯乙烯、30万吨烧碱的重大资产重组与产业整合项目迈出了坚实的步伐;国电集团与西郊热电公司的资产重组工作已完成国电集团重组西郊热电一、二期资产及关停拆除小火电机组等协议的签订,热电一期从西化公司已分立,三期扩建方案上报国家发改委审批;市自来水总公司改制暨水业资产重组总体方案经市国企改革协调联席会议审定后,已对市自来水总公司实行分立,并完成了市供水集团公司和水业运营公司的设立及资产与人员整合,市供水集团公司、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等单位整合组建的西安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挂牌运营;研究确定了《西安三棉、四棉等5户企业整合搬迁改造方案》,整合设立的西安纺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获批准组建;延河水泥机械厂实施政策性破产之后,由国水投资集团西安风电设备股份公司收购整合,实施改造,扩大了生产能力,前11个月完成工业总产值5.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2.8%,迈出了将风力发电产业引入西安、实现年产值20亿元目标的关键一步;围绕培育资本市场和企业上市工作,推动资产重组与产业整合,完成了上海锦江国际酒店与西京饭店的资产重组,经发集团重组交大博通、紫薇地产重组东新电碳、曲江文化产业集团重组赛格三星的资产重组与产业整合工作,开创了我市优势国有企业“借壳上市”的新局面。
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稳步推进
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精心组织,统筹安排,顺利完成了市政府机构改革工作。改革后,市政府工作机构设置41个,较改革前减少4个;共划转、撤销事业单位70个,清理规范了171家议事协调机构。稳步推进区县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印发了《西安市区县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了区县机构改革的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组织实施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调整完善相关机构和体制机制。成立了西安沣渭新区管理委员会和市政务服务中心,组建了西安建工(集团)公司和西安水务(集团)公司,整合了市机电化工和市轻纺建材国有资产管理公司,撤销了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中心,调整了西安城墙景区管理委员会管理体制,成立了西安市统筹城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稳步实施市属事业单位“十定”工作。完成了市属422家事业单位“十定”工作,共精减内设机构128个,科级领导职数103名。全面完成了乡镇机构改革工作。全市7个区县87个乡镇机构改革工作已全面完成,共核定乡镇行政编制2464名,较改革前增加了290名,事业编制2464名,较改革前精简了468名,行政内设机构较改革前精简了85个,乡镇事业站所精简了183个,共分流富余人员831人,乡镇间人员调整83人,清退临时人员138人。
三、财政体制改革不断深化
继续细化部门预算改革,制定印发了《西安市市级项目支出预算编报部门分工指导意见》和《西安市市级预算管理系统业务流程规范》。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制定落实了市与国际港务区及航空基地的财政体制,制定了我市对区县经济社会发展激励约束考核办法,以及市对区县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转移支付补助办法,修订了地税经费管理办法。继续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和公务卡改革。我市已将所有包括差额、自收自支等所有与市本级有财政拨款关系的单位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管理范围,单位数已达459家,实现了在市本级全面推行的目标;公务卡改革在市级部门全面推开,市本级所有部门已全部纳入公务卡制度管理范围,纳入单位已达135家。继续做好专项支出绩效评价工作,9个财政重点评价项目和7个自评部门绩效评价工作已按计划全面展开。积极支持国企改革。完成了9户依法破产企业职工安置费用的核准,拨付依法破产企业职工安置费用2418万元;审核2008年工业资产经营公司下属12户政策性破产企业在职职工一年、退休人员2008-2009两年社会保险费用,拨付费用9033万元;拨付工业资产经营公司土地出让金返还28162万元,专项解决其所属西安铝制品厂、西安拖拉机厂等七户改制企业安置职工费用;拨付市教委下属蝴蝶手表厂子校移交过渡费用286.5万元,拨付华强汽车改装厂破产职工安置费及社保等费用512万元。
四、农村综合改革扎实推进
全力做好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化解工作。全市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已基本化解完毕,10个区县共化解“普九”债务33988.85万元。积极开展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确定了高陵县、蓝田县为试点县,选择了32个乡镇的185个村进行试点,已征稽安排了187个项目。在继续巩固完善高陵、阎良、长安、蓝田四个区县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周至、户县、临潼三个区县的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目前,全市乡镇机构改革工作已全部结束。继续完善深化“乡财乡用县监管”改革,建立县乡一体的网络监管体系。在继续抓好阎良、高陵、蓝田、户县四个县区“乡财乡用县监管”县乡联网试点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加强了对周至、长安和临潼三个区县工作的督促指导,促进乡财乡用县监管改革向信息化建设转变,实现资金“网上申报、网上审批和网上查询”比较规范的管控机制。继续推进高陵县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工作。研究制定了《西安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投入方式、申报审核、拨付程序、监督管理等进行规范,确保资金的安全有效;制定了《高陵县统筹城乡综合改革资金管理办法》、《高陵县统筹城乡综合改革项目管理办法》和《高陵县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部门职能分工办法》等制度,把项目资金的每个环节都纳入了制度的管理范围;重点支持了高陵县鹿苑健康农业体验园、崇皇药惠现代农业示范园,失地农民劳动技能培训中心等17个建设项目,审核下拨资金1820万元,撬动社会投资2.6亿元。
五、非国有制经济发展势头良好
全市中小企业及非公有制经济呈现出进一步发展势头。1-10月份,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完成增加值930亿元,同比增长14.28%,预计今年可以超额完成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占全市GDP比重达到48%的目标。研究制定了《西安市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围绕国家扩内需、保增长的政策措施,提出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十项措施,完善了我市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发展的政策保障体系。拟定了《西安市推进县域工业化发展纲要(2009—2012年)》和《西安市加快区县工业园区发展建设若干意见》,加快推动区县经济发展。积极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建立了中小企业重点项目库,共征集各类项目310项,总投资32.3亿元;向省中小企业促进局推荐成长工程重点企业25个,中小企业创新研发中心40个,中小企业名优产品15户,节能减排示范企业6户;帮助中小企业融资达60多亿元;为未央区和平工业园、雁塔区鱼化工业园、灞桥区洪庆工业园、周至集贤工业园等四家工业园申请陕西省县域工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400万元;为168户中小企业申请贷款贴息达到8500万元;利用省内工业品配套政策,帮助中小企业开拓市场达100多亿元。
六、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不断完善
积极完善社会保险政策体系,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截至11月底,全市参加养老、失业、职工医疗、工伤以及生育五大社会保险人数分别达到123.08万、127.4万、166.07万、104.11万、80.25万人。养老保险方面:已审核认定未参保集体企业超龄人员12148人;已审核新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方案209宗,涉及土地5万余亩,社保费用38146.8469万元,将10余万被征地农民纳入养老保障范围;制定出台了《高陵县新型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及相关配套文件。医疗保险方面:全面启动实施了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积极开展中央财政补助资金解决我市政策性关闭破产和依法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落实了中、省、市补助配套资金3.21亿元,123户企业的26889名退休人员享受了这一政策。失业保险方面:积极开展失业调控工作,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自2009年5月起,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参加失业保险的用人单位,单位缴纳的失业保险费费率由2.5%降到2%。截至11月底,已认定并送财政审核73户企业,涉及职工68563人。工伤保险方面:继续深入开展老工伤人员待遇纳入工伤保险统筹支付工作,全市14320余名老工伤人员的待遇得到有效保障。生育保险方面,不断扩大覆盖面,周至、户县、蓝田三县相继启动实施职工生育保险制度,我市生育保险已实现制度性全覆盖。
七、卫生体制改革全力推进
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全面启动,按照《西安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工作方案》的要求,全力推动医改工作。加快推进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全市参合人数达382.39万人,实际参合率达到96.77%,比去年提高了1.23个百分点;截至10月底,全市补助参合农民151.10万人次,补助金额3.15亿元,人均补助207.16元;门诊统筹试点工作在临潼、长安等七个区县全面开展,截至10月底,所有乡镇卫生院和三分之一村卫生室确定为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统筹补助患者130.45 万人次,补助合疗资金1465.22 万元;在雁塔区开展了合疗补助和民政救助“一站式”服务试点工作。健全了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认真实施了12所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计划投资1229万元,完成10509m2业务用房建设。目前,10所卫生院项目基本完成,2所卫生院近期完工;启动了周至、户县2所县医院和47个乡镇卫生院灾后重建项目;制定出台了《西安市村卫生室建设标准》,全市已消除了医疗卫生服务“空白村”,全面完成2908所村卫生室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工作,其中甲级村卫生室达到1891所,占标准化村卫生室的69.7%,实现了村级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完善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建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3所,社区卫生服务站77所,以街道办事处为单位覆盖率达100%;完成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70所;继续实施“五免”惠民政策,截至9月,共为251万人次免去661万元的医疗费用。不断加强了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加快全市疾控机构实验室建设,全面推行卫生监督协管制度,共计3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20家乡镇卫生院成立了卫生监督协管机构,以县(区)为单位乡镇设立卫生监督组达到100%,监督协管覆盖面积4325平方公里,覆盖人口387万人。
八、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加快推进
城乡低保工作有序推进。截至11月底,全市在册城市低保对象7.2万户、15.07万人,累计支出保障金3.5亿元,在册农村低保对象5.4万户、17.2万人,累计支出支出保障金1.18亿元。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有了新发展。出台了《西安市城镇困难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资助管理办法》,市本级安排770.3万元,区县安排519.1万元,共救助202926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3165.89万元,城乡医疗救助筹资水平分别达到248元、158元,超过了省上规定的标准。农村五保供养有了新突破。全市五保供养4548人,发放供养资金1115万元,人均月保障金203元。救灾救济和临时性救助工作适时有效。截止到11月底,共下拨各类救助资金5869.25万元,发放《灾民救助卡》4.2万张,全市约有20.1万人得到救助。民政福利设施建设进展顺利。市殡仪馆搬迁工作已经启动,第二殡仪馆已开工建设,市第一社会福利院老年公寓已经封顶,市儿童福利院儿童综合服务中心已经开工,市救助站项目已经完成立项。
九、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面启动
召开了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动员会议,全面启动了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强宣传报道,全市编发了林改专刊8期,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报道10次,发放《致广大林农朋友的一封信》17万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知识100问》3万余册。多次举办培训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深入研究制定政策,及时制定下发了《中共西安市委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主要任务、政策措施、方法步骤。积极争取,共落实林改补助经费1040万元,为全市林改顺利实施提供了资金保障。区县林改工作稳步推进。各区县及时成立了林改领导组织和专门办公机构,顺利完成了第一阶段各项工作及转段有关准备工作;户县试点工作初步取得成效,制定了《户县林权制度改革配套改革实施方案》,目前已通过省林业厅审批;制定印发了《户县森林采伐管理办法》、《户县林木、林地资产评估办法》等配套改革指导意见。
十、行业协会商会改革成效明显
按照政会分开的文件精神,市级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各单位都相继成立了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开展自查,制定整改方案,措施有力,全市政会分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由市发改委、市监察局、市民政局组成的检查组,对涉及政会分开的35家行业协会进行了深入调研和检查验收。目前,涉及政会分开的35家行业协会,21名局级领导已全部退出,个别涉及全市人民安全、稳定的特殊行业协会,允许行业协会秘书长暂由主管部门局以下公务员兼任。与行政机关会计合帐、合署办公,以及占用机关资产等问题也已完全分开,全市行业协会政会分开任务已基本完成。
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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