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网-华商报讯(记者 张莉)为确保我省城乡困难群众温暖过冬,近日,我省拨款16359.88万元,用于向全省城乡低保户发放今冬取暖补贴,城市低保户每户可领取260元,农村低保户每户可领取100元,农村五保户今年每户也可领取100元。
1月4日以来,我省出现持续低温天气。近日,经省政府同意,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拨付省级煤炭价格调节基金6891.84万元、省级财政资金3728万元,同时要求市、县财政配套5740.04万元,合计16359.88万元,用于向我省城乡低保户发放2009至2010年度冬季取暖补贴。自2008年底,我省较大幅度提高了城、乡低保户的冬季取暖补贴标准,此次取暖补贴仍沿用上年的标准,对城市低保户按每户260元标准发放,对农村低保户每户按100元标准发放,并新增了对农村五保户每户100元的冬季取暖补贴。目前省级资金已拨付各地。
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煤炭价格调节基金自2005年10月开始征收,从煤炭生产企业征收,每吨收取15元。去冬我省从煤炭价格调节基金中拨付9300多万元用于取暖补贴,加上今冬,两年合计从煤炭价格调节基金中拨付1.6亿元用于我省城乡困难群众取暖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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