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2时50分,一辆车“顺走”林木,检查站工作人员并未拦阻 记者 赵雄韬 摄
华商网-华商报讯(记者杨小刚)秦岭山内国有林场的树木是国家明文规定禁止采伐的。而最近在周至县永红林场内,竟有人开着农用车盗伐木材。本月3日晚,一辆满载木材的农用车翻下60米深山沟,车辆报废,司机重伤。
被采伐树木一百多棵
昨日有人举报,最近周至县永红林场内,经常有人盗伐国有林场的木材。本月3日晚,一辆装着盗伐木材的农用三轮车翻到道旁60米深的山沟里,农用车报废,司机重伤。
昨日下午2时许,在周至县老的周佛路,周至县永红木材检查站(周至县永红林场十七公里营林站)通往山里的路被一道大铁门挡着。一辆载着木材的三轮农用车开到门口,工作人员打开铁门,车驶出检查站。
驱车向山里走了近8公里,记者找到事发现场,60米深的山沟,斜角度足有60度。山沟里除了农用三轮车所剩无几的残骸外,还有十余根直径10厘米至30厘米的木头,其中以槐木、杨木居多。山沟的杂草基本被碾平,半坡上留下了一只男鞋。
沿着事发现场继续前行,沿途可见三三两两的槐木被采伐,采伐的痕迹是新的,只剩下半截树桩。在一处平坦处,道旁堆放了两堆长约两米木桩,而草丛里,还有十余棵树木被采伐。记者粗略数了一下,被采伐的树木,加上以前被盗伐的,约在一百多棵。
林业局表示将严查此事
该知情人透露,当事农用三轮车车主姓张,系周至县广济乡人。司机姓郭,事发后受伤严重,已被摘除脾脏,具体住哪家医院不得而知。该知情人还透露,盗伐林木的农用车,只要“想些办法”,便可从检查站通过。而这些被盗伐的木材,一般都是卖给木材厂做矿柱用,每根大约卖20余元。
周至县永红林场十七公里营林站站长张宏安介绍,该林场属国有林场,按规定里面的树木不许砍伐。对于进出林区的车辆,营林站都会做详细记录,事发车辆于本月2日进山,当时拉着39台太阳能发电机。直到3日晚出事后,当事司机爬上山沟,才打电话让家人叫来面包车将其送往医院的。
张宏安说,记者进山时看到的那辆车“拉的是柴火”。因林场处于山民居住接合区,不难排除一些人“靠山吃山”。而且通往山外的岔路较多,站上工作人员较少,巡山护林工作任务艰巨,排除不了有人从别的途径将木材运出。
昨晚,周至县林业局局长孙敏存表示,对于有人举报十七公里营林站以公谋私一事,将在内部严查此事。而对于盗伐林木翻车一事,将移交森林公安部门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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