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某某指认自制的爆炸装置 本报记者 芮潇潇 摄
华商网-华商报咸阳讯(记者 芮潇潇)兴平市一男子想建房子娶媳妇,但却没有那么多钱,于是便自制炸弹,勒索跟自己家有点过节的邻居30万元,结果反将自己送进了看守所。
1月10日上午9时30分,兴平市公安局接到东城街办群众史某电话报警,上午9时20分,他的妻子在打扫自家门前时,发现门外的窗台上有一个疑似爆炸物的包裹,里面附有一封恐吓信,信中要求史某两天之内交出30万元,否则就炸死其全家,炸毁史某的砖厂。
鉴于案情重大,兴平市公安局局长苏东明立即指示分管刑侦工作的副局长吴瑞、刑警大队长韩方迅速带领技术人员赶往发案地,秘密进入史某家,成功排除和提取了爆炸装置。民警对现场提取的爆炸装置及恐吓信做了进一步的鉴定。经过侦查,史某同村20岁青年史某某进入了警方视线。1月11日下午4时许,民警在兴平市西城街办一工厂将其抓获。
据兴平市公安局东城刑警中队中队长介绍,今年20岁的史某某,初中没有毕业就辍学,在一家企业打工,但他觉得打工太辛苦、来钱太慢。交女朋友之后,史某某筹划着建房子娶媳妇,可是打工所挣的钱,根本不够他和女朋友花,修建新房更无从谈起。
在得知父亲2003年曾在邻居史某经营的一家砖厂打工,史某家在村中较为富裕,加之两家曾有点过节,史某某产生了敲诈史某的想法。于是,他从网上学习炸弹制作技术,购买来材料制作炸药,并进行了试验。1月9日下午,史某某起草好恐吓信,找出了2007年10月从同村村民家偷来的雷管制成炸药包,将恐吓信塞在炸药包外包装上。当晚11时,他潜到史某家门外,将炸药包连同恐吓信放在史某家门前的窗台上。
据民警介绍,这一重达三四公斤的爆炸装置如果爆炸,后果不堪设想。目前,史某某已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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