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少勇
据新华社电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18日对中共福建省委原常委、原秘书长陈少勇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陈少勇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审理查明,陈少勇担任中共福建省宁德市委书记、福建省委常委、秘书长期间,索取和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819万多元。
2008年7月,陈少勇被中央纪委带走协助调查。2009年1月被“双开”。
案发后,陈少勇退缴全部赃款赃物。
谈及陈少勇,被访人士往往以“色”字开头。民间嘲其为“猪哥勇”(福建方言,意即好色之徒)。陈少勇早年有“森林公园事件”,在福建政治圈众人皆知。陈少勇在团省委任职期间,与福清市团市委一名女官员在福州市森林公园幽会出格,被保安人员当场拿获。
在团省委供职7年后,陈少勇调任莆田市委副书记。陈在莆田的仕途共计10年,其间曾一度失意。知情人回忆,在他担任莆田市政协主席一职后,许多人以为陈的政治生命就此结束,未料想,陈旋即东山再起,再任莆田市委副书记、市长。
陈少勇接任宁德市委书记后,问题爆发。2003年,宁德大小官员“落马”十余人,但陈少勇却毫发无损。2005年5月,陈少勇从宁德市委书记升任省委常委、秘书长,时年50岁。回顾陈少勇的仕途经历,其官声不佳,又无出色业绩,却屡获拔擢,数位福建老官员表示至今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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