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耀锋(后)、赵朔(前)在送达回证上签字
法官向闫耀锋(右二)、赵朔(右一)宣读刑事二审裁定书
法官向贾严刚宣读刑事二审裁定书
本报商洛讯(通讯员 福秦 晓军 向锋 记者李杰) 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丹凤县公安人员刑讯逼供一案,商洛中院2月1日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09年11月24日,商南县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滥用职权罪判处原丹凤县副县长、县公安局长闫耀锋有期徒刑2年;以刑
讯逼供罪判处丹凤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原教导员赵朔有期徒刑2年又6个月;以刑讯逼供罪判处丹凤县原民警贾严刚有期徒刑1年又6个月;以刑讯逼供罪判处原商洛市刑警支队民警李红卫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以玩忽职守罪对原丹凤县公安局纪委书记王庆保判处免予刑事处罚。一审宣判后,除王庆保外,其余4人均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商洛中院经过二审审理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作出上述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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