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乌鲁木齐2月2日电乌鲁木齐海关关长王致雄2日透露,根据海关总署构建海关大监管体系实施方案,乌鲁木齐海关今年将选择条件成熟的对哈萨克斯坦口岸开展联合监管工作,扩大中哈海关联合监管作业范围。
中哈边境海关联合监管是中国海关与哈萨克斯坦海关为优化两国海关监管模式,促进双边经济发展,方便两国贸易往来而实施的一项诚信监管作业新模式。乌鲁木齐海关隶属阿勒泰海关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迈哈布其盖海关于2008年11月17日启动联合监管作业试点。
王致雄说,乌鲁木齐海关今年将重点选择一至两个业务规范、条件成熟的对哈萨克斯坦口岸,通过推进“监管互认、执法互助、信息互换”海关合作模式,扩大中哈海关联合监管作业范围和试点成果。
据了解,此前两国海关的联合监管合作尚处于“监管互认、执法互助、信息互换”模式中的“监管互认”阶段。在此阶段,进境国海关根据统一的《载货清单》确认该货物已在出口国办结海关手续。双方海关这种通过互认《载货清单》的通关模式,避免了以往中哈海关重复查验、重复工作的局面,大大缩短了进出境货物的通关时间,便捷了通关手续,减轻了外贸企业的负担,同时统一中哈双方海关作业,也规范企业贸易行为。
哈萨克斯坦是中国在中亚地区的最大贸易伙伴。据悉,通过开展联合监管合作,优化了通关环境,逐步消除行政壁垒,对加强两国海关之间的进一步合作和推动两国贸易发展方面都产生了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王致雄称,去年乌鲁木齐海关全监管进出口货物达2093万吨,较前年增长两成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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