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强,1980年参加公安工作,1992年开始担任公安系统领导职务,这位干了29年的老公安,拥有家产3094.46万余元,其中,1625万元属于文强非法所得;1062万元文强都说不清楚哪儿来的;只有剩下的406万元能够说清楚来源。
在受贿的1600余万元中,收受黑社会性质组织所送“黑金”78万多元,有多达5成以上共计880余万元涉嫌“卖官”,帮助多家企业和个人承揽建筑工程,逃避涉嫌故意伤害、职务侵占等公安侦查,从中收受贿金630余万元。从庭审透露的信息看,一些人为了职务升迁,给文强“上供”时各出奇招,现金、名表、名酒、字画、石佛头…… 据新华社
“三大金刚”为买官花了400多万
文强的妻子周晓亚在法庭上非常直接地说出:“送钱的人多数都是为了升职。”尽管文强对此表示否定,但同案的另三名被告黄代强、赵利明、陈涛三人的犯罪事实均证明了这一点。这三人一直被称为文强的“三大金刚”。起诉书显示,黄代强、赵利明和陈涛三人为了当官,均多次向文强行贿合计400余万元。另外黄代强还涉嫌受贿184万余元,赵利明涉嫌受贿35万,陈涛涉嫌受贿37万余元。
黄代强:放高利贷的刑警总队副总队长
被捕前,黄代强任重庆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总队副总队长,因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于2009年8月14日被刑事拘留。黄代强是文强的得力干将,他的升迁离不开文强的提拔。2003年至2008年期间,黄代强多次通过周晓亚请托文强为其升职提供帮助,先后10次给文强、周晓亚送了8.3万元人民币和一支价值1.2万元的名牌手表。对此,周晓亚供认不讳。
除了收取巨额贿赂外,黄代强还做起了放高利贷的生意,而且完全是不用成本的买卖。2007年5月至2009年2月不到两年间,黄代强共从江啸风处收取高额利息人民币102万元,扣除其支付银行利息30万余元,共获利71万余元。
赵利明:送文强张大千真迹价值364.12万
原重庆市公安局公交总队副总队长赵利明也曾是文强的得力部下,2007年,他曾先后两次收取他人财产35万元,为人提供帮助。他的升迁之路同样是得到了文强的帮助,2000年至2008年期间,赵利明通过周晓亚请托文强为其升职提供帮助,因此,赵利明升职为重庆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总队队长、重庆市公安局禁毒总队政委、重庆市公安局出租汽车治安管理办公室主任。为此,2000年2月至2008年2月期间,赵利明先后11次送给文强、周晓亚27万元现金。此外,他还送给文强一幅张大千的真迹山水画,经过权威专家的鉴定,这幅真迹被估价364.12万人民币。
对此,文强辩解称,他并不懂画,更不晓得这幅画是真迹,看过之后,他就将这幅画收了起来。
陈涛:4年送文强46.5万,荣升副总队长
陈涛在担任重庆市公安局治安总队一支队支队长期间,就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2007年升任重庆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副总队长后,更是变本加厉,以“免受治安检查”为砝码,接受多家娱乐场所的“朝贡”。
2004年至2008年,陈涛通过周晓亚请托文强为其职务晋升提供帮助。2007年,文强利用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职务上的便利,为陈涛担任重庆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副总队长提供了帮助。为此,2004年1月至2008年2月,陈涛先后9次送给文强、周晓亚人民币46.5万元。 据《重庆时报》
文强卖过这些“位子”
1.调动民警叶亨奎、冉从俭,职务升迁,收取169万;
2.为耿荣一安排工作,收取15万;
3.帮助罗力担任重庆市公安局禁毒总队副总队长,收取40万;
4.帮助谢岗担任重庆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总队副总队长,收取12.6万;
5.帮助赵利明担任重庆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总队总队长、禁毒总队政委、市出租汽车治安管理办公室主任,收取27万现金以及价值364万元的青绿山水画一幅;
6.提拔李大江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反扒总队总队长、城管治安处政委,收取4.9万;
7.为任跃平、熊倩调动工作;为周婧航、罗菲菲就读重庆警官职业学院提供帮助,收取177万元;
8.帮助黄代强晋升为重庆市公安局刑警总队副总队长,收取价值8.3万的名牌手表一只,现金1.2万;
9.提拔陈涛为重庆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副总队长,收取46.5万;
10.帮助徐强成为垫江县公安局局长,收取37万;
11.帮助杜光德成为九龙坡区含谷镇派出所副所长,收取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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