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因春节长假延后,家属担心肇事者逃逸——
雇人每天盯着肇事司机
华商网-华商报安康讯(记者 赵伯平)2月12日(腊月二十九),安康市汉滨区恒口镇两人在车祸中被撞成重伤,由于紧接着就是春节长假,交警部门对事故认定不能及时作出。担心肇事司机逃逸,伤者家属便自己掏钱雇人一直跟着肇事者,直至现在。
搬运蔬菜时两人遭遇车祸
60岁的朱纪勇是汉滨区恒口镇人,多年来一直以贩菜为生。2月12日早上6时许,他来到恒口镇的伍茨路口附近去进莲藕,准备拉到安康城区贩卖。在恒口镇伍茨路口的路边上,当朱纪勇买好莲藕往自己的车上搬时,一辆面包车疾驰而来,将朱纪勇同与他交易的菜农万前义撞倒在地。事发后,肇事司机拨打电话报警,在周围群众的帮助下将伤者送进了医院。
据受伤的万前义说,当时他正往朱纪勇的三轮车上搬莲藕,根本没看见有车过来,突然听见一声响,人就昏过去了,醒来后人就在医院了。据医院诊断,万前义有3根肋骨骨折,内脏损伤;朱纪勇右腿骨折,多处内脏损伤,至今仍在医院治疗,人一直没有苏醒。
朱纪勇的儿子朱寿涛说,目前肇事司机支付了9700多元的医疗费。
适逢假期 事故认定被延后
“肇事司机是贵州人,当时是从北京开车准备回贵州过年,我们担心肇事司机跑了,10天来,我们自己掏钱雇了3个人,每人每天100元钱,一直跟着肇事司机。”据伤者的亲属朱红伟说,事发后,交警对事故现场进行了勘察,但已经10天过去了,至今还未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作为受害者的家属,一边要照顾伤者,一边还要找人看住肇事司机,他希望交警部门能早日处理此事。
昨日,汉滨区交警大队事故中队队长汪建安表示,因为肇事司机在事发后没有逃逸,也不是醉酒驾车,事故中没有造成人员死亡,所以交警部门不能对肇事司机采取强制措施。此外,按照规定,交警部门下发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在10个工作日内,而这个交通事故中间隔了7天的春节假期,所以目前对事故原因和责任还正在调查中,交警部门将尽快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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