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热点:皮革废料变胶囊 西安墓园 西安城墙假货之争 中华儒商诈捐 《泰坦尼克》热映 31届香港电影金像奖 柏树林古建筑失火 渣土车撞出租车
首 页 陕 西 原 创 国 内 社 会 国 际 网 事 视 界 专 题 回 顾 视 线 时 评 政企快线 人事任免
华商网 > 新闻 > 国际博览
中国食品悄然返日本超市 超七成民众称不愿购买
华商网http://news.hsw.cn  来源:  环球时报-环球网  2010-03-01 11:55
华商彩信手机报,精彩资讯早知道!移动用户发‘HSB’到 10658000定制,3元/月!
 

  中国食品悄然回到日本超市

  日媒就中国食品进行民调

  本报驻日本特约记者 孙秀萍

  在中国“毒饺子”事件发生两年之际,日本媒体2月27日就日本民众是否愿意购买中国食品这一问题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中国食品在日本的信誉度正在悄然恢复。

  《朝日新闻》就这一问题对6436名日本民众进行了调查。被调查者中,24%的人表示仍购买中国食品。其中975人是因为中国产品便宜;556人认为,让人感到不放心的食品其实是日本生产的,而其他国家也一样,所以愿意购买中国产品;另有326人表示,没有觉得中国食品有什么特别的危险性;还有264人是因为很多食品只有中国产所以选择购买。

  大约76%的被调查者表示,尽量不买中国食品。但在这些人中,60%以上的人表示要是满足了一定条件也是愿意购买中国食品的。还有661人回答说,他们不买中国的食品是因为不喜欢中国,并非中国食品不好。在调查范围扩展到饭店食品后,91%的被调查者表示,在不清楚饭店的菜肴中是否含有中国食品时也愿意吃。

  虽然中国“毒饺子”事件的责任认定还无定论,但日本民众对中国产食品充满戒心。而这一调查结果显示,日本人对中国食品的态度开始变得宽松,中国食品在日本市场的地位已经出现恢复的征兆。“毒饺子”事件之后,日本所有超市都撤掉了中国食品。可是现在走进日本的超市,已经可见“中国产”的字样很自然地出现在货架上。

  更重要的是日本消费者很难抵抗中国食品物美价廉的魅力。最明显的是中国产竹笋。数月前开始在超市出现,最初一袋价格仅为98日元,可现在已经涨到150日元左右,有些超市还涨到250日元左右,但仍比价格为400日元以上的同类日本产竹笋便宜不少。对此,一些日本民众在接受《朝日新闻》的调查时表示,日本食品关于产地的标示本身就不可信,如果出高价反而买的是伪装的廉价产品的话,还不如一开始就买便宜的中国产食品。而中日间缔结了食品安全有关条约以及成立了中国食品安全委员会,也令日本民众对中国食品逐渐恢复了信心。

  新闻回顾:

  日本慎重对待“毒豆角” 与“毒饺子”大不同

  中方赴日调查毒饺子 两国警方三次会谈分歧依旧

  日本不满毒饺子事件调查结论 督促中方提供数据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毒饺子事件”新闻发布会

  质检总局:毒饺子事件无关奥运食品安全

  日媒高调“纪念”毒饺子事件 摸索脱离中国食品

 
 编辑:赵萌 来源:环球时报-环球网
分享到微博:
 返回新闻频道首页·进入华商论坛
 <v:imagedata 图片新闻
纽约笨贼钻通风口行窃被卡住 差点掉进油锅(图)
纽约笨贼钻通风口行窃被卡住 差点掉进油锅(图)
美女肚兜秀惹人眼
美女肚兜秀惹人眼
大S公开与汪小菲婚照
大S公开与汪小菲婚照
世界上那些最给力床铺
世界上那些最给力床铺
陈光标暴力行善引争议
陈光标暴力行善引争议
多国攻击利比亚装备盘点
多国攻击利比亚装备盘点
 <v:imagedata 相关新闻
·杨洁篪:中国食品安全不是100% 中日应长久合作   09-03-07 11:30
·日媒高调“纪念”毒饺子事件 摸索脱离中国食品   09-02-02 11:03
·联合国驻华机构发布报告分析中国食品安全形势   08-10-22 21:00
·陕西作家周京著书 大胆揭露中国食品安全黑幕   08-09-22 16:40
·李长江:日民众长期消费中国食品未出问题   08-03-13 15:15
 
版权申明
一、原创内容页
① 华商报、华商晨报、新文化报、重庆时报、大众生活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音视频)独家授权华商网发布,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例:“华商网-华商报”。
② 部分内容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备注:华商网独家原创,转载请联系029-86519800 (详见华商网申明
二、华商网提供上传空间、链接及论坛/博客/评论等服务页面的免责申明
① 所有图片、音视频标明来源,有作者姓名要详细标注
② 华商网为用户提供上传空间服务,对用户传输内容不做修改或编辑。当著作权人和/或依法可以行使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利人发现上传内容侵犯其信息网络传播权时,应向华商网发出权利通知,华商网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采取措施删除相关内容。(详见华商网申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