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辟谣
后网民持续质疑
有多少80后大学生毕业后,多年还在为生存奔波,每年还有数百万大学生找不到工作。我们关注的不仅是80后能不能当官,而是机会公平。
针对网帖指证,王然和刘婷婷曾接受齐鲁电视台和新华网记者专访,针对网络盛传其是某官员准儿媳,王然称“可笑,我还没有男朋友”;刘婷婷则称“我父亲在2000年2月因车祸去世,母亲是农民,其他亲戚中也没有从政的”。
2月21日,新泰市市委组织部葛姓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称,这些新提拔的干部在原工作岗位都有突出表现,记者要求其列举时,葛又称“不好说”。
针对“刚毕业不久的大学生提拔速度是否过快”的疑问,新泰市委副书记丁翊强答复是,我们就是要通过这种方式吸引高层次人才。像新泰这种县级市,只能把条件放宽一些,让一些有发展前途的年轻人留下。
网民就此质疑,2009年新泰市拟聘用人员共250名,其中30名研究生有28个都是80后的,“怎能说新泰市留不住人才呢?”
另一篇《我们还在路上奔波,他们为何成了局长》的网帖更代表了部分大学毕业生的观点,“有多少80后大学生毕业后,多年还在为生存奔波,每年还有数百万大学生找不到工作。我们关注的不仅是80后能不能当官,而是机会公平。”
一名“老法院”更是大发感慨:本人85年参加法院工作年仅17岁,20岁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23岁被任命为审判员,30岁任副庭长,35岁任庭长。年轻人有文化,不等于有知识。法院审判工作是很严肃的事,我见过很多优秀的法学专业毕业的研究生,都不一定是优秀的法官。没有审判经验、没有社会经验、没有领导经验的人,不能当副院长。
还有人从政策法规层面质疑。
网民“箫声剑气”说,按照有关规定“晋升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的,应当担任科员级职务三年以上”;“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新录用公务员任职时间从试用期满之日起计算”。王然至少应有四年工作经验(至少应当在2005年7月参加工作)。而网友发现,王然是2008年参加工作。“一不小心,发现新泰市委组织部违法违规了。”
《法官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院长由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副院长等由本院院长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副院长是选任制,组织部最多可推荐,结果直接给任命了。”
新泰这次选拔,有一个细节不应忽视:去年11月8日新泰发布选拔公告,8天后,又出台了一个补充说明,放宽了报考条件。对比公示名单可以发现,王然等本不具备报考资格,调整之后就符合报考条件了。
记者调查
刘婷婷和吕玉婧系选调生
刘婷婷和吕玉婧“经笔试、面试、考察”等程序,进入到2007年山东省委组织部选调生拟录用人选。在该年度计划中,分配给泰安市法院系统4个名额,最终选调了4名本科生,其中包括刘婷婷和吕玉婧。
2月25日记者到达山东省新泰市采访。电话联系了一圈入围选拔者,最后联系到了拟任新泰市国资局副局长的李临涛,他答复说须经过市委宣传部批准才能接受采访。
记者又联系到此次参与竞考规划局副局长的范峥,她是新泰市建筑设计院工程师,在专业杂志中发表过多篇论文。在本次选拔中,范峥以笔试成绩第一进入面试,综合成绩为第二而最终落选,她在接受电话采访时坦承对选拔结果“比较认可”。针对网络质疑组织部门放宽报考条件,范峥的理解是“起初报名人数不够,因为每个岗位的报考人数不能少于10人”。
针对网络关于刘婷婷学历、学籍、学位以及王然任职资格的质疑,记者来到新泰市市委,寄望于有关部门给予澄清。有关人员热情接待,但对采访要求予以婉拒,甚至对于“那几位拟任的80后是否到新岗位上班”的问题,也以“不清楚”来回答。
随后就是有关部门的同志来敲门请喝茶,礼送出境。某报记者两次来采访都被送走。
3月1日,在山东大学法学院新教学大楼一楼教务处,一位教师很为刘婷婷抱不平,“那么多的大领导都是干部子弟,为什么舆论偏偏对一个刚进入社会不久的学生发难?这不公平!”
教务办公室贺老师通过山东大学学籍系统查到刘婷婷的资料,出生于1986年12月的刘婷婷是该学院法学专业03级2班学生,学号030401065,学制4年,“办学任务”栏填写的是“国家任务”,其毕业证尾号为“1406”,学位证书尾号为“1400”。
记者还了解到,刘婷婷是2007年山东省委组织部选调生。在一份《2007年山东省委组织部选调生拟录用人选公示公告》中显示,刘婷婷和吕玉婧“经笔试、面试、考察”等程序,进入到2007年山东省委组织部选调生拟录用人选。在该年度选调生计划中,分配给泰安市法院系统选调名额3名本科生和一名硕士生,但最后结果是选调了4名本科生,其中包括刘婷婷和吕玉婧。
所谓“选调生”,是根据《公务员法》和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组织部门面向全国普通高校及海外高校选调的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
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07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要求,其选调范围是符合条件的全国普通高校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2007年应届毕业生,特别注明了“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除外”,要求选调生“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较强,有一定的发展潜力”及是“中共党员”。按照通知要求,法院系统的选调生,一般安排到县(市、区)法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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