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卢红曼 实习生 董哲)3月4日晚,一辆卡车路过何先生家门口,掉下10口“卫星电视接收锅”,何先生本打算通过本报寻找失主,当得知销售电视“锅”是违法行为后,决定将其交给管理部门销毁。
何先生在万寿北路开小商店。3月4日晚11时许,他正在店里坐着,突然听到“哗啦”一声响,跑出去一看,发现一辆10多米长的卡车上,掉下来一堆银白色的大锅。
到灯下一看,他才发现这些都是卫星电视接收器的“锅”,共有10口,直径都在1.2米左右。“那个车上估计拉的都是这个”,何先生说,这辆卡车上盖着篷布,因为天色太黑,自己也没看清车牌号。
热心的何先生原本想通过本报将这些“锅”还给失主。但是,得知销售、安装卫星电视接收器属于违法行为后,他决定将这些“锅”交给有关部门销毁。
昨日下午,西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事业技术处将这些“锅”拉了回去。“这些东西是国家明令禁止在市场上销售的”,该处处长张保荣介绍说,何先生捡到的这些“锅”属于卫星电视接收器的天线。
而按照国务院和广电总局的有关规定,个人不得安装和使用地面接收设施,只在一些偏远、闭路信号覆盖不到的地方才允许使用,而且需要经过审批手续。
张保荣说,去年4月和11月,对西安一些轻工市场进行了检查,共查扣了1983台卫星电视接收器,连同这次何先生捡到的10口“锅”,计划在“315”当天集中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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