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传涛
毕业于中山大学的林立峰,在看守所只呆了24小时便被公安机关宣布“发狂致死”。据了解,林全身有多处伤痕,多处发淤,七根肋骨骨折。记者向广东湛江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梁泉求证此事时,梁泉大声说:“你怎么可以随便就打电话给我这个政法机关的领导?一点规矩都不懂。”
公众确实很想知道,梁检察官嘴里的“规矩”到底是什么样的。也只有让公众和媒体记者知道了这个“规矩”,公众和媒体才能按“规矩”行使自己的监督权啊,万一不小心又冒犯了哪条“规矩”,弄个两边都尴尬,那多不好。
究竟是什么样的规矩可以拒绝记者给梁副检察长打电话?是政法机关不在舆论监督的范围之内?还是记者在采访官员之前必须先得递上个红包?这样的“规矩”是政法部门自己的,还是其他地方其他官员也有这条“潜规则”?种种问题,确实需要当地政法机关给媒体和公众一个说法。
事实上,给官员打电话不仅是可行的,而且官员也有接受采访的义务。原因有二。其一,媒体的监督权利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近些年来,作为权力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媒体的监督权发挥了很好的监督效力,并且这种效力在进一步扩大,诸如“邓玉娇案”、“躲猫猫案”能如此纠结然后真相大白,媒体功不可没。其二,从政府信息公开角度而言,既然官员的姓名、手机等内容都贴上了政府网站,那么不管是普通市民还是媒体记者在遇到问题时,找到相应官员的电话然后从官员口中证实清楚,就应该是一种行政常态。我们不禁要问:到底是谁“一点规矩都不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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