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璐(化名)家在沂南县,两年前跟着表姐到城阳来打工。有一次,她姐姐和姐夫闹矛盾的时候,她去探望姐姐。刚进门,她的姐夫醉醺醺地回来了,还当着她的面狠狠地打了她姐姐。看到姐夫凶神恶煞的模样,这个当时还没满18岁的姑娘吓坏了,慌忙往阳台上躲。不幸的是,她爬窗户时一脚踩空,坠下了六楼……
不幸中的万幸。小璐只是摔伤了,保住了性命。可是,她的医疗费、伤残补助金的索赔又成了问题。毕竟她是自己摔伤的,这个责任该谁负呢?经过李沧法院和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审理。日前,市中院作出终审判决,判令小璐的姐夫承担70%的责任,赔偿小璐各项损失20余万元;剩余的责任由她和她的姐姐承担。
花季女孩,从六楼坠下
小璐是90后,上完初中就辍学了。虽然当时她还没满18岁,但是在家闲着的确没事,就跟着大她10岁的表姐张燕(化名)到城阳打工了。2007年12月15日17岁的她接到了表姐的电话,“我又和你姐夫吵架了……”
听完了表姐的哭诉后,懂事的小璐从城阳到了李沧,找到了表姐张燕。“我们吵完架,他出去了,估计晚上也不回来了,晚上你就在这里住吧,别回去了。”张燕看着小璐进门了,就想跟表妹说说憋在心里的话,不想让她走了。可是,让她们没有想到的是,小璐刚进门,她的姐夫刘某就回来了,回来时满身酒气。
看到刘某喝得醉醺醺的,张燕气就不打一处来,随口说了几句。而醉酒的刘某听到张燕在责备自己,更是趁着酒劲,凶神恶煞地对着张燕动起手来。张燕一边护住头部,一边大声呼喊。看到姐夫不时地瞪眼看自己,小璐非常害怕,慌忙往阳台上躲,情急之下爬上了窗户。在刘某的重拳狠狠地落到张燕身上时,小璐猛一扭头,就在小璐扭头的时候,她脚下一滑,从六楼摔了下去……
多次入院治疗,留下多处伤残
小璐坠楼后,张燕慌了神,慌忙跑到了楼下,邻居帮她拨打了120。经过青岛市胸科医院的38天治疗,小璐出院了,可是她并没有痊愈,仅仅是有了好转。她知道家里没有太多的钱,无法支付高额的治疗费用,就出院回家养伤了。可是,回家后不久,她的病又加重了,无奈再次入院治疗。经过了多次出院、入院,小璐不但花光了家里所有的钱,还花光了张燕所有的钱。
“小璐的事,是因为刘某引起了,他现在倒好,事发后跟张燕离婚了,现在小璐的事他不管了,得去找他。”小璐的父亲在走投无路时,想到了刘某。经过司法鉴定,小璐的左腿伤残程度达到了六级,而腰椎伤残等级达到了9级。
“你看小璐现在身体都伤残了,这是由你引起的,你不能不管吧。”小璐的父亲找到了刘某。可是刘某面对小璐的父亲,却说,“小璐是自己掉下去的,我又没去推她,凭什么该我负责任?”
在多次协调未果的情况下,小璐准备将刘某告上法庭。
“姐夫”不到庭,也得承担责任
在小璐提出上诉后,李沧法院很快开庭审理了此案,但是刘某并没有露面,他企图以此来逃脱责任,但是法庭并没有等他,而是依法开庭进行了审理。在审理过程中,小璐说,她之所以从楼上坠下,刘某和张燕都有过错,要求刘某和张燕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费用共计30万余元。
对此,张燕说,小璐从楼上坠下,是因为刘某凶神恶煞,跟我没关系,当时我也是受害者,所以,我不应当承担责任,“现在我跟刘某也因为这事离婚了,就算我要承担责任,也应当是在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内承担小部分的责任。”
法庭审理后认为,刘某和张燕的吵架是小璐受到侵害的直接诱因。另一方面,当时小璐还没满18周岁,是未成年人。在小璐探望张燕时,张燕有保障小璐人身安全的义务。张燕明知自己有可能会和刘某吵架,还留下了小璐,进而导致了小璐对刘某的殴打产生了恐惧心理,在求助无望的情况下爬上了六楼的窗户,并不慎坠楼摔伤。而小璐在事发时已经年满16周岁,且以自己的工作劳动收入维持自身的生活,应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具备认知、辨别风险并规避风险的能力,她采取不当的避险方式导致自身受伤,也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
日前,经过李沧法院和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两级法院的审理,终于作出判决,刘某作为主要的侵权人,应承担70%的责任,赔偿小璐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费用共计20余万元。而张燕应当承担20%的责任,赔偿小璐各项损失共计5万余元。记者王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