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 鹏
去年以来,央企不断在各地大手笔拿地,纷纷当起了“地王”。一时间,央企应该退出房地产的呼声四起,今年两会上就有相关提案。但两会刚一结束,北京便再次上演抢地大戏,其中3家央企“脱颖而出”,硬是在汹涌民意中,以实际行动,将两会带给普通民众的房价期待瞬间给击得粉碎,如此一来,遏制房产,必先遏制央企就成为一种必然。然而,国资委一位专家站出来“普法”——— 按照公司法规定,国资委主要负责央企的人事变动和业绩考核,以及重大事项决定。“如果说要国资委出台禁令限制投资房地产业,并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
这话说得再明白不过了——— 限制央企投资房地产,这是“违法”的事,国资委不能干!话里话外,这位专家就像个受了欺负孩子的家长,护犊之心,昭然若揭。可是,他或许不知道,央企疯狂拿地的背后,已然触怒了民意,更在于,在房价高企的今天,现在最有价值的讨论是——— 寻求解决房价的好办法。恰恰是,房价步步走高,央企“功不可没”,亟需相关部门“亮剑”。
记得有专家说过,央企进入房地产领域,有一大好处是,抑制过度竞争,从而稳定房价。但央企从来都让人们看到的就只有共和国长子们到处疯狂拿地,根本就没有抑制过竞争,反而在恶化竞争。某种程度上说,继续放任央企大肆进入房地产,无异于一种犯罪。不幸的是,国资委的专家居然不认可,这位专家应该不能代表国资委的官方态度,这种言论确实不值一驳。其一,《国有资产法》明确规定,央企只限定于进入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房地产与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到底有多大关系呢?其二,对于央企大规模涉足房地产行业,不管是虚张声势,还是声色俱厉,国资委就曾一会“严格限制”、一会“放松”、接着又“表态限制”如此这般教训过央企。就在今年1月,国资委出台规定,称房地产非主业的央企,在地产方面获得的投资收益,要减分计算。可以看出,国资委限制央企进入房地产完全在职权范围之内。其三,既然国资委是央企的监管者,央企们不务正业,脱离本行,这起码也是监管者的失职失责。
央企遵循《公司法》没有错,央企首先是一个企业,但央企又不仅仅是一个企业,否则,非要“央企”干什么。从央企本身的存在价值、企业伦理来看,央企之于房地产的意义与价值,远远要小于房子之于民生的分量。“有其屋”是居者们最好的尊严,央企决不能成为“居者”们的梦魇。此前,国资委官员说“4万亿未有一分钱进入楼市”,我们不信,现在,国资委专家说“管不了”,我们还是不信,其实,哪里是因为于法无据的“管不了”,分明是心不在焉的“管不住”。值得一提的是,国资委近日公布了16家地产主业的央企名单,这被解读为遏制央企向地产扩张的信号。只有央企回归本位,房价才有理性回归的可能;只要相关部门真管,才可能 “管得住”,何况,在中国房地产伪市场化的现状下,本质上就没有管不住的事情。(相关报道见B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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