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胜学 阮涵 记者 毛蜜娜 实习生 雷甜) 17岁的小蕾(化名)一直有个明星梦,所以当网友李明(化名)告诉她可以借钱帮她当平面模特时,小蕾感激得以身相许,并被李明拍了裸照。可事后当她再提出要钱当模特时,李明一再推脱不说,还以裸照威胁小蕾继续和他保持关系。气愤的小蕾叫来好友对李明连打带抢,这样的做法让她自己走上了犯罪道路。
2009年8月,刚上高三的小蕾通过网络,认识了22岁的长安某村的男子李明。小蕾告诉李明,自己想当平面模特,急需500元钱报名费,但家人不支持,她非常苦恼。李明立即说,他可以借给小蕾500元,但条件是要求小蕾以身体交换。头脑发热的小蕾便同意了李明的要求。两人在性关系过程中,李明用手机偷拍了小蕾两张裸照,并许诺第二天借钱给小蕾。
小蕾万万没有想到,事后她多次向李明提起当天答应借钱的事情,均被推脱。小蕾意识到自己被骗了,便不再理睬李明。李明拒绝借钱的同时,却依然希望和小蕾保持性关系,多次约小蕾出来,小蕾都不同意。李明便打电话威胁小蕾:“如果不来,就把你的裸照发布到网上和家人、同学、朋友处。”
听到李明的威胁,小蕾很害怕,便将此事告诉两个男同学张某、杨某,三人商量着将李明手机抢来,删掉照片,再打李明一顿。准备好工具后,三人到李明家所在村庄附近的大学门口,将李明约出来,见到李明后,张某、杨某抓着李明的头发,用绳子套住他的身子拉到路边树林,对李明捆绑殴打后,抢走他的手机和身上的125元现金,并向李明索要1万元现金,作为小蕾的精神损失费。张某随李明到他家里取钱时,李明大声呼喊求救,和堂哥抓住张某、拿回现金后,将张某送到公安机关。
昨日记者从长安区检察院了解到,李明利用拍的裸照威胁小蕾,欲与其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属犯罪预备,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小蕾和她的两个同学使用捆绑殴打、胁迫的方法强取他人钱财,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三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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