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杜俊岭) 交警示意套牌车停车,司机不听继续向西行驶,交警驾车追停,发现该车无证运送香烟。
昨日上午8时许,西安市公安局站前分局交巡警大队交警在环城北路东段608路车站执勤,看到有辆黑色桑塔纳由东向西高速行驶。“车的牌照是‘陕AA5917’,从字体和颜色判断,该车用的是假牌照。”交警示意停车,司机却继续行驶,准备逃脱。
交警追赶近1公里将车拦停。经查,45岁司机薛某的车本是山西的牌照,套用的是报废车牌照。根据交法规定,要对其罚款2000元。交警发现,该车后排座位被拆除,摆放着数个蛇皮袋子,打开一看共575条香烟,包括兰州、芙蓉王、猴王、红塔山等品牌。薛某讲,是从山西芮城县购买的,要拉到西安西七路附近销售,从中挣取两地的香烟差价。薛某说,套牌就是为了超速行驶,不会被交警部门罚款。
交警发送每条香烟编码,发现这些香烟有真有假,立即通知烟草专卖工作人员。“按照市面价来计算,这些烟价值48000元。”工作人员说,由于现在假烟仿真度很高,已经无法用肉眼判断真伪,只能送到质检部门检测。根据《烟草专卖法》规定,个人携带香烟超过50条,就属于长途运输要办手续。薛某行为属无证运输,要将香烟全部没收,并按比例给予罚款。如果被检查出是假烟,会根据情况做出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