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格力空调因为在广告中使用“世界名牌”一词而被多名消费者告上法庭
格力公司被批将“中国世界名牌”简称为“世界名牌”
消费者状告格力空调虚假宣传
本报记者 吴为民 实习生 何金燕 /文 记者 周涛/图
今年正月十五,湖南衡阳消费者周女士挑选空调时,相信了格力电器 “世界名牌” 的宣传广告,可当她把格力空调买回家却发现:格力电器从来没有获得过“世界名牌”的荣誉,只是曾经在2006年9月6日在“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组织的评比中,获得过“中国世界名牌产品”证书,而这一评比已经被国家质检总局取消。
周女士认为格力电器的行为属于虚假宣传,在丈夫罗秋林律师的支持下,周女士将涉嫌虚假宣传的格力电器告上法庭,广告代言人著名影视明星成龙同被列为被告。3月22日,罗秋林律师告诉记者,衡阳市石鼓区法院已立案,并将于4月初开庭审理此案。
被“世界名牌”宣传所误导
3月22日,罗秋林律师告诉《法制周报》记者,今年正月十五(2 月28日),周女士在衡阳市船山路逛街时,进入苏宁电器船山店,准备比较一下各种品牌的空调机,根据自己的需要购买。在查看比较了各种空调的性能与价格后,周女士看到一款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格力电器”)生产的空调机,发现宣传材料上印着“世界名牌 格力空调”的文字,还有一个落款单位为“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总局”的牌匾,牌匾上有“GREE格力牌空调世界名牌”的文字和“世界名牌”的标志。
周女士回忆说,她当时被格力空调“世界名牌”的宣传打动了,并且是她最喜欢的著名影视明星成龙大哥代言。于是,周女士决定购买一款格力空调。
事后,周女士为购买空调的过程中的一个小插曲向丈夫诉苦:苏宁电器在1。5匹格力空调货物样品上,标示的价格为2480元。经谈价,周女士用2380元购买了该款空调。但是开具发票时,周女士惊讶地发现发票标注的价格变成了2980元。苏宁电器店方还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宣传单上承诺的赠品。
店方和代言人遭起诉
周女士的丈夫罗秋林是在当地颇有名气的律师,在详细了解妻子的购机过程,并仔细的查看了相关票据后,他当即作出判断:格力电器涉嫌虚假宣传,可以用法律武器向其讨个说法。
在罗秋林律师记忆中,国家从来没有开展过“世界名牌”的评选,也没有任何一个组织开展过“世界名牌”的评选。那么,格力电器这个“世界名牌”的荣誉称号是从何而来?作为著名影星的成龙大哥为何可以不经审查,就随意为商家制作形象广告?于是,罗秋林律师将苏宁电器、格力电器和广告代言人成龙列为共同被告,将其三方起诉到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
罗秋林律师告诉《法制周报》记者,法院在3月9日就已经立案,并已经向他和周女士送达传票,此案将于4月初开庭审理。
“世界名牌”称号的来源
随后,《法制周报》记者调查发现,格力电器因宣传“世界名牌”而惹上官司并非仅此一例。2009年底,河南洛阳消费者冯浩以格力电器宣传其为“世界名牌”,误导了消费者为由,将格力电器告上法庭。
对此,格力电器在回应中表明了其“世界名牌”荣誉称号的来源:2005年国家质监总局颁布了《关于开展中国世界名牌产品评价工作的通知》,清楚明确授权“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进行评选,不过最终颁奖和证书的颁发是国家质监总局。
2005年5月24日,国家质监总局颁布了《关于开展中国世界名牌产品评价工作的通知》,即“国质检质[2005]95号”文件,启动“中国世界名牌产品”评价工作,具体评选授权“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负责,正式开始评选“中国世界名牌”。这项评选进行了3年,截至2007年,共有十个品牌获得“中国世界名牌产品”称号,格力牌空调是当选的十个品牌之一。
但是,根据国家质监总局公布的信息显示:2009年5月5日,国家质检总局为了“进一步提高质检系统依法行政水平”,发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9年第42号——关于废止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对一些规范文件进行了一次清理。《关于开展中国世界名牌产品评价工作的通知》当时被取消,原因是评价机制改变。
格力公司:
幕后有竞争对手操纵
针对消费者的质疑,格力电器方随后出具了证明格力空调“世界名牌”这一说法的证据:国家质监总局和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于2007年为格力空调颁发的“中国名牌产品证书”复印件、2008年颁发的“中国世界名牌产品证书”复印件,以及广东省公证部门出具的复印件真实性的公证书。
同时,格力电器公司总裁董明珠向媒体记者表示:“由于2008年出现了三鹿奶粉三聚氰胺事件,所以‘中国世界名牌’的评选活动也终止了。但不能以此就说由国家质监总局颁发的‘世界名牌’过期了。首先是这个荣誉并没有年度性;第二,如果‘我以前获得五一劳动奖章’,那现在我就不可以告诉人家‘我是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吗?这个奖不是以时间作为概念的,而是应该以企业是否有真正的品质和领先的技术来支撑这样的荣誉。”
3月22日,格力电器的相关负责人张先生告诉《法制周报》记者,他已了解衡阳消费者起诉格力空调一事,国家质监总局特别发了函,函称“质监总局不会取消格力空调世界名牌的称号。”张先生还告诉记者,消费者起诉“格力空调虚假宣传”的确有很多起,原因是有竞争对手在背后做推手,该竞争对手曾多次希望评上“世界名牌”而未获成功,国家质监总局要经过多层次的考核,例如市场销量等众多因素,才会授予该荣誉称号,于是得不到荣誉称号的竞争对手才出此下策整格力空调,希望媒体不要被误导和利用。
由此可见,格力电器的确曾经获得过“中国世界名牌产品证书”,但“中国世界名牌产品证书”能否直接掐头去尾,直接简称为“世界名牌”呢?格力电器相关负责人张先生电话告知记者,“国家质监总局授予格力电器的牌子上就是4个大字——世界名牌,不只是格力电器是这样宣传,其余几家获得过中国世界名牌产品称号的商家也在用‘世界名牌’做宣传。”
对此,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叶翔锋律师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七条明确规定——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的规定。(转16版)
而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关于停止发布含有乱评比、乱排序等内容广告的通知》,规定企业禁止在广告中使用“中国名牌”、“地方名牌”、“著名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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