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院外,受害者小豪的妈妈(黑衣者)和姑姑拿着照片哭诉。

昨天宣判结束后,8名被告被陆续带出法庭。
广州日报3月26日报道 昨天,深圳召开“严厉打击绑架犯罪宣判执行大会”,深圳中院对4起绑架学生案进行宣判,其中为还赌债绑架杀害朋友11岁儿子的孔金磷一审被判死刑,此时离该案开庭仅仅隔了3天时间。同案的另两名被告,1人被判无期徒刑,1人被判有期徒刑3年。
昨天上午同时宣判的还有另外3起学生绑架案,法庭对绑架撕票毁尸灭迹罪犯人徐庆喜、许启方进行终审宣判,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依法对死刑罪犯徐庆喜、许启方两人验明正身,执行死刑。
孔金磷绑架撕票案
宣判现场:
孔金磷神色漠然未显焦虑不安
昨日,在大批法警和防爆警察的押送下,孔金磷等8名被告走进深圳中院第一审判庭。记者看到,孔金磷神色漠然,并未表现出特别的焦虑不安。犯案前的孔金磷是一名公交司机,每月工资近4000元,状况也并不算坏。
为还8万多元的赌债,2009年11月17日,被告人孔金磷在深圳市园岭小学见到朋友的儿子小豪,然后将其带到自己在龙岗区布吉租住的房间内,与被告人黄胜文一起将小豪捆绑。当日18时许,黄胜文根据孔金磷的安排,向小豪的父亲打电话索要赎金人民币100万元。18日晨5时许,因小豪哭闹,孔金磷将其杀害并毁尸灭迹。当日15时35分许,小豪的父亲将10万元存入孔金磷指定的账户,后由另一被告人黄意文于19日下午提取了其中的两万元。
法院一审依法判决被告人孔金磷犯绑架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决被告人黄胜文犯绑架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决被告人黄意文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判决被告人孔金磷、黄胜文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567302元,其中被告人孔金磷承担人民币397111.4元,被告人黄胜文承担人民币170190.6元。
死者家人认为从犯判轻了
昨日上午一大早,小豪的父母陈某财夫妻在四五十名亲友的陪同下,一起来到法庭,要亲耳听到仇人的下场。被问到对判罚有什么期待时,陈某财垂下头,缓缓地说:“就算判他们全部死刑,我也不解恨。”
当听到法庭一审判孔金磷死刑,另外两人一个判无期,一个判有期徒刑3年后,小豪的家人都认为从犯判得轻了,对孔金磷的死刑,他们都认为是罪有应得。
小豪父亲陈某财说:“我认为黄意文才判3年,太轻了。他以后出来肯定还要为非作歹的。”小豪的姑姑则对第二被告黄胜文只判无期很不满,她说:“就是黄胜文打电话勒索的,我侄子死得这么惨,他才判无期,实在太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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