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晚报讯 (记者 朱雪娇) 记者昨日从市物价局获悉,由于成本上升因素,临潼区自来水价格自4月1日起调整。其中,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每立方米由1.55元调至1.7元,加上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市民实际承担价格为每立方米2.4元。
由于供水成本上升,临潼区于去年向市物价局提出调整水价以及商业与工业用水同价的报告。市物价局去年7月作出批复,同意临潼区实行经营服务与工业用水同价政策,综合基本水价每立方米由2.03元调整为2.23元,其中:居民生活用水由1.55元调至1.70元,行政事业用水由2.5元调至2.8元,工业用水由2.45元调至3.1元,经营服务用水由3元调至3.1元,特行用水由6.5元调至7.5元。
加上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以上各类水价的用户最终负担价格分别为:
居民生活用水由自来水公司直抄到户、收费到户的每立方米调至2.4元;未抄收到户的小区在每立方米2.4元基础上,允许按实际加收不超过8%的水量损耗;需补压、加压的小区可加补压、加压所耗电费,除此之外,不得计入其他任何费用。
工业企业、经营服务业用水均由原来价格调至4元。行政事业用水,每立方米调至3.7元。特种行业用水每立方米调至8.4元。以上价格自2010年4月1日起执行。
市物价局价格管理处有关负责人表示,临潼区水价调整的原因是由于成本上升,目前其他区县的自来水价格暂无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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