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管办的副主任张骏介绍说,目前全市正进行迎文明城市创建督察,综管办就和节假日时一样,从各个出租车企业借调了企业的稽查人员前来协助中央门地区的管理工作。张女士所说的“执法人员”,其实是一出租车企业的稽查人员。因为没有处罚权,都是将违规的司机带回综管办处理。 记者质疑“此次执法不够人性化”,张主任解释说,那个路口不给上客是为了中央门地区道路通畅,一旦有出租车停靠上客,就会影响大巴正常进出站,从而导致路堵。不过,他们也交待过稽查人员,如果遇到病人、孕妇、老人或者其他特殊情况,司机救助带客,一律放行。而那位稽查人员情况有点特殊,才到综管办两三天,前一位稽查人员生病了,他刚接替。虽然也有培训,但是对一些规定没有“吃透”,不会拐个弯酌情处理。因此,那位的哥许彬是在可允许的范围内带客,处罚取消。此事发生后,综管办已经召开紧急会议,再次强调了这一特殊情况的规定。
第二招:“误会大法”
见病不救、态度不好都是“误会”
“误会大法”
就是指执法者出了问题之后,追究之下基本都认为是一些“客观因素”而产生了“误会”,搞错了。接下来,就是轻描淡写的“道歉”,然后不了了之。比较典型的是最近的湖北“打错官妻门”事件。
对于张女士带着女儿二十几分钟在“禁区”内焦急等待打不到车,这名稽查人员“面对面二十几分钟,都不提醒”的说法,张主任表示,据他们调查和分析,可能是误会,“稽查人员都是在路上巡查,不可能一直原地不动。”而该稽查人员将编号牌撕下扔给张女士说“你告我去”的行为,执法态度不好属实,目前已经通知公司将该名稽查人员召回并处罚,不会再到综管办来协查。至于那位把张女士“吵哭”的领导,张主任表示,“是我们的一个管理人员,可能说话的语气、交流方式引起了误会。”
随后,张主任当着“的士一家亲”主持人杨光和本报记者的面,拨通了张女士的电话,代表综管办赔礼道歉,并将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以及处理结果告知。
的哥们说这是典型“搞创收”
杨光对本报记者回忆说,自己接到投诉时节目在直播,听了电波里张女士的投诉,很多的哥的姐都很不平。的哥的姐们表示,中央门地区的摩的、黑车很多,综合管理办公室不去想着怎么管好,却只看中罚款, 这是典型的“搞创收”。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上好心的哥许彬。这个1987年出生的小伙子告诉记者,他是江宁人,是叔叔的二驾,一个月前才开车,许彬说,因为担心会惹事,他当时是铁了心不带的,但是当他看到小姑娘没精打采,满脸通红,很难受的样子,一旁的妈妈又焦急万分,就心软了。“实在不行就交罚款吧。”
-记者观察
禁区提示牌哪去了
记者在江西路和建宁路的路口观察看到,不断有外地旅客不知道这里是禁区而挥手打车。为什么没人来指点下这些毫不知情的旅客,而是任凭他们“傻等”呢?
据介绍,早在去年,中央门综管办就在包括江西路这个路口在内的五个路口设置了禁止打车的指示牌,可有一天夜里,这些牌子被某部门“切割”走了。经过交涉要回来三块,重新安装在中央门汽车站的出口、中央路的两个路口。但是去年“三中路”整治,中央路两个路口的指示牌因为影响市容,又被撤了。
-编者的话
韩寒曾经这样描述经典的“钓鱼执法”:闵行区交管部门(上海著名的“钓鱼执法”案当事部门)做的事情说简单点,就是将这些单纯的好人从茫茫车海中分辨出来,拘押下车然后罚款一万。
现在,我们可以仿照他的笔触,来描述中央门的这起“被鱼饵”事件:在中央门,有一个外地人不知道不能打车的地方。管理部门做的事情说简单点,就是派几个“借调人员”,将胆敢救急让病人上车的好心司机从车流中分辨出来,然后收走他的服务证,再开一张500块的罚款单——显然,这和“钓鱼执法”没有多大区别。
当然,中央门综管办已经承认了错误并且道了歉,我们编发这篇报道也是对事不对人,并非直接针对中央门综管办和那位“借调执法人员”,而是想提醒所有的执法部门或者说是“执法服务部门”:你们执法,是为了人民,不是为了人民币!(记者 杨 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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