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8月17日讯 7月8日,牡丹江市东三条路“芙蓉大市场”上面的高层住宅内,一名中年妇女两眼无助地坐在窗边,欲跳楼轻生,幸被当地公安机关及众多好心人劝阻,才没有发生悲剧。好端端的一名女子为什么要跳楼轻生呢?这背后究竟隐藏着什么?为了一探究竟,记者赶赴牡丹江进行采访。
几十万买的房子要被收回
跳楼女子名叫赵淑香,2004年,她看见牡丹江市东三条路的1728片综合楼建成,觉得这是一个很好的投资机会,于是花80万买了两套门市房,总建筑面积161平方米。
赵淑香回忆说,买房时该综合楼一楼办公室管经理接待她。管凤林专门拿出了营业执照和销售房屋许可证,当看到法人代表是孙丽萍,而不是管凤林时,赵淑香提出疑问,但管凤林拿出了一份委托书,委托书上写着,“现委托管凤林同志为牡丹江1728片街坊改造工程项目经理,负责该项目的开发、房屋销售工作。”委托人为孙丽萍。赵淑香看到委托书后才放心地将80余万购房款交给管凤林,并签定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二年,主体楼开始办理进户,赵淑香拿到门市房钥匙,并将门市房正常出租经营。可是到了2009年,赵淑香突然接到牡丹江市东安区法院的传票,告之其已被新疆华灜房地产开发公司起诉,称管凤林无权出售该楼,要求收回其购买的两套门市房。
和赵淑香面临同样遭遇的还有该楼的另一户居民刘娟夫妇。刘娟告诉记者,2003年她花19万购买了该楼401室住宅,2005年10月进户入住。2009年9月,刘娟一家突然接到法院的传票,称“新疆华灜开发公司状告刘娟非法占有1728片综合楼401室房屋,要求其立即迁出此房。”刘娟回忆说,我们当时是在售楼处买的房子,签的是正规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且从2005年入住到现在,每年都正常交物业费,这期间也没有人说房子有问题,时隔5年了,现在突然冒出来个开发公司,要抢走房子,太不可思议了!
据知情人讲,孙丽萍是1728片综合楼的开发商——新疆华灜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当年管凤林就是拿着她的授权书建房售房的。2002年,新疆华灜房地产开发公司法定代表人孙丽萍在取得1728片综合楼的开发资质后,就将该项目转让给了管凤林。管凤林在交纳完转让费及挂靠费后,就同孙丽萍签署了工程转让协议书,此外孙丽萍还给了管凤林授权委托书及公章。之后管凤林挂靠到牡丹江华联建筑公司,以开发商和建筑商的双重身份去建设和出售1728片综合楼。在此购房的居民们告诉记者,1728片综合楼开工后管凤林遇到资金不足问题,经常是赊工赊料,并且向熟悉的购房人借钱。大家已经先期支付了部分购房款,因此害怕大楼建不起来自己的血汗钱打了水漂,于是同意借给管凤林一部分资金,管凤林承诺支付一定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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