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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警送女子回家被控强奸入狱 两年后女子承认诬告
http://news.hsw.cn    来源: 大河报  2010-09-01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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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强奸者”王玲向有关部门反映“诬告”情况的信件

刘国强至今仍在为案子奔波,身后正是当年事情的起点位置——火车站

  □记者朱长振文 平伟图

  阅读提示

  28年前,刘国强还是平顶山市新华公安分局的一名刑警。命运转折于送一个陌生姑娘回家的夜晚,刘国强第二天被控强奸,随即锒铛入狱,虽然他坚称冤枉,仍被判刑5年。

  两年后,“被强奸者”向有关部门写信,替刘国强翻案并当面向其道歉。刘国强以为事情有了转机,熬到出狱后也未停止申诉,但奔波20年,仍未洗掉强奸犯之名。

  “我没有强奸她,我只想在有生之年证明自己的清白。”这成为一个56岁老人活着的全部意义。

  改变命运的一夜

  那一夜,已婚刑警刘国强的命运被彻底改变了。

  1982年7月4日晚,平顶山市新华公安分局刑警刘国强与两名同事宋海龙、胡国臣下班后一起喝酒,其间接到分局指令,须迅速赶到分局“集中行动”。

  喝多了的刘国强被另两名警察安排先回家休息,他们俩去分局。但刘国强随后腰别手枪,骑自行车到了他分管的火车站。“别人都去行动了,我在家明显不合适。”刘国强回忆称。

  第二天凌晨1时50分许,他发现火车站黑暗处有人影在晃动。刘国强称,那段时间火车站曾频发“色诱”案件。

  黑暗中的人是19岁姑娘王玲(化名),她在接受刘国强询问时,一会儿自称从外地坐火车刚回来,一会儿又说在等哥哥。刘国强决定将她带回分局,其间,火车站派出所民警也到过现场。

  王玲起初不愿跟刘国强走,其后又称是在等回火车站职工宿舍推自行车的男友张兴(化名),两人当晚看电影后都丢失了各自住处的钥匙,原打算让男友借车送其回父母处。

  此时,离刘国强见到王玲已一个多小时,因迟迟不见王玲男友,刘国强决定送王玲回家。“我主要是考虑到她一人回家不安全。”刘国强称,他掏出了手枪来证明自己的警察身份。

  凌晨3时许,刘国强骑车带着王玲离开火车站。行至湛河公园时,刘国强称要带着王玲“进去巡逻”。

  “当时湛河公园很乱,经常发生抢劫情侣案件,我带着她进去巡逻更方便。”刘国强这样解释他当时的想法。

  刘国强称,因为酒后胃疼,他在公园里吐了很久,想让王玲骑自行车先走,第二天再把车送回来,但王玲想让刘国强送她回去。

  “她说回去太晚了怕父母打骂,我俩从公园出来后,又走到文化宫里坐到凌晨5点多,那时候都有人跑步了,她让我把她送到她的女同事家里。我俩谈了很多,我确实说过想和她处朋友的话,还开玩笑说‘让亲一下’,但她说‘去你的’就到一边儿去了,我连手都没碰她一下。”刘国强说。

  当天下午,刘国强去了王玲的工作单位,“想证实一下她到底是不是在那儿上班”,但他没能见到王玲,因为王玲已经去市公安局报案了。

  在王玲的控告信中,除刘国强送她回家的内容与刘所述基本一致以外,多出了一段描述刘国强强奸她的细节:“他说想和我处朋友,还说要亲我一下,我没让。在文化宫北门旁边的树林里,我俩刚坐到一个石凳上,(我)就被他一把拉了过去,摁倒在石凳的南边强奸了。到凌晨5点多的时候,文化宫里都有人跑步了,我让他把我送到一个女同事家里,女同事的妹妹起早要去上班,我先把裤头洗了,然后到她妹的床上睡了。”

  没有证据的强奸案?

  当晚,刘国强得到了市公安局领导的“破格”召见,也就是从那时起,刘国强知道自己被王玲告了。

  在走完了拘留、逮捕等一系列程序后,1982年12月31日,刘国强被新华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刘国强自始至终没有承认强奸王玲,他拒绝在逮捕证上签名,还在逮捕证下方写道:“我没有触犯刑法,更谈不上强奸!”

  记者在这起“强奸案”的案卷中找到了王玲的控告信,和警方拍摄的物证图片,有刘国强的手枪、王玲的裤子、文化宫的石凳等。

  “这些证据没有一样可以证明刘国强强奸了王玲。”河南教育学院法律系讲师王子喜说。

  王子喜在一年前接触到了刘国强的案子,他说“当年虽然沿用的是老刑法,但对强奸案的认定与现在的新刑法变化不大,就是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但通过案卷,一是找不到刘国强强奸王玲的证据,二是刘国强自始至终没有承认强奸,三是没有证人证言和现场勘验。”

  案卷中,王子喜还发现了一份“汇报案件记录”,时间是1982年9月28日9时,地点是市政法领导小组会议室,参加者中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公安局局长、市法院院长等。记录的最后写道:刘国强持枪强奸一案,汇报以后,党组研究认为,证据确凿,已构成强奸罪,应立即提请批捕。

  接连多日,记者在平顶山采访,找到了这起强奸案的多名相关者。

  63岁的胡国臣因患病已言语不清,他向记者比划着说:“没证据,啥证据没有就判了,刘国强亏得很。”

  当年的新华公安分局预审股股长孙耀堂,退休后隐居在鲁山县仓头乡深山中,8月23日,记者几经努力找到了他。孙耀堂当年负责预审这起案子,他称,是没啥证据,控告者王玲因为裤头已经洗过,送到北京也没检测出任何东西,“主要是上头已经定了,所以这个案子我们当时审也是走走过场”。

  当年的新华公安分局局长,如今早已退休在家的李天成,8月24日见到刘国强时称:“为你这事我当时还向市局写过检查。”

  李天成说:“当时公安队伍对作风问题管得特别严,但你一个刑警黑灯瞎火把人家一个女孩带出去几个小时咋说也不正常,当时轻判五年就是考虑到没证据,再加上后来那个女的也站出来说她没被强奸。”

  李天成称,到现在他还记得1984年王玲到他办公室“翻案”时的情景,他气得拍着桌子大恼:“既然没强奸你,你为啥诬告刘国强,你赶紧到法院去给人家纠错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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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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