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多家媒体曝出,为改善菜肴和汤料的色香味,许多餐饮店特别是一些火锅店都在汤料中加入“只需一滴,清水就能变高汤”的“一滴香”或类似飘香剂。这种颇为神奇的食品添加剂,长期食用将危害人体健康。
这是继三聚氰胺、苏丹红、孔雀绿、石灰面粉增白剂等妖魔鬼怪之后,又一个出现在食品领域里的 “新生事物”,遗憾的是,和以往一样,发现它的并不是本应无所不在的食品监管部门,而是“多管闲事”的媒体。可以预期的未来,也许又如往日一样,来一次雷声大雨点小、宣传效果重于实质效果的检查活动,给一个查无实据的结果,以温柔的罚款处理一下极少数运气太差的制作者,然后静等下一个新生的毒物,来转移公众的眼球。我们此前遭遇过的注水肉、地沟油、合成猪血、假豆腐、瘦肉精、毒大米、毒豇豆、三聚氰胺奶粉,哪一个不是循着这样滑稽的路径在运行?我们甚至可以从这种运行轨迹中,看出各种无良商家们的造假勇气和无穷想象力的来源——— 如果一件事情,它的利润和承担的风险成反比,甚至零风险创造大暴利,那么就会形成偷奸做假者生意兴隆,老实认真做生意却竞争失败的滑稽,这种“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的局面,对社会道德的反向影响不可估量。
汤,在餐饮业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古代的厨师,在汤没有吊好之前,是不敢开门待客的。制作真正的高汤,无论从经济成本还是时间成本上,都是不简单的,而成为厨师们致胜的独门秘籍。到了今天,这一过程,大量使用各种化工原料,十几元钱一斤,一两滴就可以变成一锅鲜汤,其暴利程度,可想而知。
在商业社会中,拉大投入和产出差,以最小的投入换取最高的收益,本无可厚非。但前提应该是健康和安全的。火车不论跑多快,都必须在轨道范围内运行。商业无论多么发达,也要在法律和道德允许的范围内运行。市场经济理论的鼻祖亚当·斯密在《道德情操论》中,讲述的是“内心的那个人”,即商业道德与伦理对疯狂的追逐利益之手的规范。这是他在看到缺少法律和道德的商业的可怕性之后,做出的觉悟之作。显然,国人在这方面重视不足。也正因为如此,我们的商业之中,才出现了那么多要命的东西。
要彻底清除我们食物中的种种危机,就必须重建我们对食物的信心。而这个信心的建设,必不可少的就是经营者们内心的责任担当。这种担当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在他们心中形成强大的道德操守,知道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将其作为一个不可忽视的信仰,坚强地守护着自己的良知。这种行为作为一种高的道德规范标准,必须依赖自身强大的修养来坚守,这在现阶段来看还不太现实。因而,在加强职业道德宣传的同时,必须强化法律的作用,不断加强处罚力度,对食品领域里的违法乱纪事件,必须加大加重处罚力度,实行“零容忍”和“行业退出”机制,无限加大违法成本,让所有敢冒大不韪者,都付出倾家荡产甚至牢底坐穿的代价。既打击违法者,又震慑心存侥幸者,还安慰恐惧的消费者。不这样,不足以给日益紧迫的食品消费形势降温。不这样,不足以让当下谈食色变的大众们,对食物重展亲切的笑容。
只有让每个经营者“内心的那个人”重新回到内心,我们的生活中,才不会再出现“一滴香”及其兄弟姐妹们。 (曾颖 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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