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西安廉租房申请门槛降低,惠及的低收入家庭增加2万户
廉租房保障标准由原先的人均使用面积低于7平方米调整为9.8平方米
无房户家庭的租金补贴由原先的40元/人月提高至50元/人月
记者8日从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获悉,从10月1日起,西安市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和租金补贴标准将有所放宽,廉租房保障面积标准原先的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低于7平方米(不含)调整为9.8平方米(不含);租金补贴也由原先的40元/人月提高至50元/人月。
廉租房补贴申请门槛降低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住房保障中心主任焦健介绍,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的要求,经西安市人民政府批准,从2010年10月1日起,对西安市的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进行调整。廉租房保障面积标准由原先的“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低于7平方米(不含)变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使用面积低于9.8平方米”。
——<<<<<<陕西下半年廉租房建设补贴提至400元/平方米
据介绍,从2006年至今年8月份,享受到廉租住房保障的住户(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已有1.8475万户,租金的补贴金额是3270万元。此次廉租房补贴申请门槛降低。10月1日起,西安市此前统计的3.88万户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低收入家庭,在1.8475万户享受保障后,剩余的2万户也可做到应保尽保。
租房补贴按人数补助上不封顶
焦健介绍,从10月1日起,无房户家庭的每人每月租金补贴由原先的40元提高至55元(5.65元/平方米×9.8平方米=55元)。同时,此次调整设立了家庭月租金最低保障金额50元的标准,如果每户每月租金补贴计算金额不足50元的,均实际发放50元。
他表示,此次调整还取消了月租金保障最高限额150元的规定,按照家庭实际人数给予补助上不封顶,即无房户家庭每月的租金补贴=保障人数×55元。无住房孤老家庭租金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40元提高到120元。
租金补贴发放周期为3年
焦健介绍,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住房保障中心对于住房租金补贴和实物配租有着严格的规定,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发放周期为3年。3年期满后,应重新提交相关证明,重新提出租金补贴申请。
两个廉租房小区1600套房今起开始申请
据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住房保障中心主任焦健介绍,继明德门廉租房小区和杨家庄一期廉租住房小区已为低收入家庭发放599套廉租住房后,今年年底西安将分配杨家庄廉租住房小区二期住房和席王廉租住房小区总共约1600套住房。
焦健介绍,西安城六区低保家庭或低收入家庭中的符合条件的无房户,从今日起开始到社区申请,申请审核程序不变,9月15日前经街办、区住房保障中心公示无异议的《实物配租申请审批表》报送到西安市住房保障中心审批。同时对于分配杨家庄一期时已取得实物分配资格,但尚未分配住房的家庭,在2010年实物分配租住房分配工作中优先分配。 记者 陈思存 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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