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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一市民因身份证重号“身背”23次抢劫记录
http://news.hsw.cn    来源: 中广网  2010-09-09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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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广网北京9月9日消息(记者李晓华王乐乐袁奇翔)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温州的吴先生近日到杭州出差厄运连连。住宾馆被盘查,办手续被拒绝,警方的理由是,他有犯罪前科。一头雾水的吴先生到派出所才发现,自己“身背”23次抢劫记录。但不可思议的是,在所谓的“犯罪时间”内,他只有19岁,甚至都没有去过杭州。如此莫须有的罪名究竟从何而来?事件背后暗藏哪些玄机?

  吴先生是温州一家食品公司的副总经理,前段时间他出差杭州,在宾馆房间里遭民警盘查,还被取去唾液,说是要验DNA。杭州民警告诉吴先生,他是“前科劣迹人员”,吴先生一头雾水:

  吴先生:去杭州出差,住到宾馆里,大概过了10分钟,就有民警过来查我,我跟他说实话,从来没有犯过任何事情。在这种情况下,他说不管怎么样,例行公事,要验DNA。不过走之前,提醒我这个事情是搞错了。

  吴先生回到温州,来到自己户籍所在的瓯海区梧田派出所,查查自己究竟犯了什么事儿。这一查让他倒吸一口冷气:公安部门的监管系统显示,1996年1月到3月期间,吴先生在杭州的横河公园等处对行人和游客实施抢劫,作案共计23次,吴先生被公安部门列为“前科劣迹人员”,“身背”23次抢劫记录。记者看到,在一份温州瓯海区梧田派出所出具的“劣迹人员信息”上,名字、性别、身份证号码,都跟吴先生的一致,只有户籍地为"奉化市",居住地为"杭州",而吴先生的户籍是瓯海区梧田街道。提起此事,吴先生非常困惑:

  吴先生:我96年之前,不要说走出去杭州,连温州都没有走出去过。那段时间我才19岁,全部呆在温州,所以这些除了身份证号和名字是我的,其它完全与我没关系。

  吴先生说,为还自己一个清白,他专门跑了好几次杭州,也去了温州瓯海区梧田派出所,单单联系号码就有十几个,但是处理过程就象是"踢皮球":

  吴先生:他说叫我去当地派出所出个证明,证明我最近都没有犯过什么事情,就可以取消了。我就兴高采烈地回温州了,回到温州之后,找到温州当地派出所民警。但他说这个事情怎么出证明,这个是不可能,这个是杭州的事情,就要找杭州嘛。就一句话,他就这么回复我,真是让人蛮生气的,自己被冤枉的情况下,还得到这样的答复。

  这件事之后,吴先生非常担忧,一方面心理留下阴影;另外一方面,也担心子女会受到影响:

  吴先生:去杭州就发生就这个事情,心理有一种阴影,住在房间我就怕警察过来,如果过来查的话,你说多难看。万一有个客户在房间里,我们在房间里碰头谈生意,警察撞进来怎么办。如果你不处理掉,会影响子女,这是一个民警告诉我的,他说你一定要把它取消掉,一个是难听,一个是很多事情办不了。我就想,一定要司法部门通过正规手段帮我解决掉,因为这又不是我的错。

  据当地警方介绍,那个和吴先生同名同姓的前科劣迹人员,现在已被关押。而对于吴先生的情况,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分局政治处副主任刘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刘斌:我们的态度是尽快把这个事情查清楚,直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开了两个碰头会,研究到底是什么原因,到底是什么环节上面出了问题。不管怎么样,毕竟给当事人带来生活和工作上的不便,我们对他表示深切的歉意。

  其实,倒霉的不止吴先生一个,类似的乌龙事件此前也时有发生:比如,从没见过毒品却莫名涉嫌吸毒贩毒;头回办银行业务却发现信用记录存在污点,无端上了车管“黑名单”而无法办理牌照,凡此种种,让人莫名其妙却又叫苦不迭。

  不同的人,却拥有同样的名字和同一个身份证号,这个几率也着实够低。但如果仅以身份证号统计,目前我国仍有多达150万人的身份证存在重号的现象,由此引发的离奇事件屡见不鲜。根源何在,问题何解,《新闻纵横》为您梳理身份证重号引发的三大疑问:

  问题一:为什么会出现这种身份证重号的现象?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治安系副教授伍先江:

  伍先江:我们国家的身份证的编号是在当时的户籍地,因为这几个人的年龄30多岁左右,编号的时候应该是在90年代的中期,有可能当时也没有通过计算机来编号,或者是通过计算机编,但是计算机没有联网,这样的话在同一个区县里头的人就有可能编成同样的一个号,这个号其中有一个人肯定是错的。

  问题二:因为身份证重号遭受损失,公民可以要求赔偿吗?洪道德教授表示,目前还没有相关法律可以申请赔偿:

  洪道德:就目前的法律规定来看,我个人认为找不到直接的法律依据。身份证重号这个行为本身很难判断它对公民有侵害行为,为什么呢?因为在重号的情况下,究竟这个号是属于哪个人我们不太清楚,这个侵害事实是不明显的。

  但是因为重号当中的一个人涉嫌违法犯罪导致另外一个人被追究,如果另外一个人被刑事追究过程当中失去了人身自由,被采取了强制措施,有可能可以进入国家赔偿。但如果另外一个人只是作为犯罪嫌疑人进行了追溯,并没有对他采取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就不应在刑事赔偿范围之内。能不能够进行行政赔偿,我国法律有规定,错误的刑事诉讼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至于能不能提起民事诉讼,很显然刑事诉讼过程当中造成的侵犯后果应当是通过国家赔偿,但是国家赔偿有没有包括在诉讼当中被列为犯罪嫌疑人这样的情况呢?

  所以,从各个法律的角度来看,目前都没有对这种现象作出具体的赔偿的规定或者标准。

  问题三:碰到类似吴先生的问题,应该怎么办?对此,伍先江表示,目前唯一的办法就是当事人到公安机关对自己的身份证号进行修改:

  伍先江:我们在生活中一般见到的情况是身份证号相同,但身份证号相同名字也相同的情况很少见。公民的一个正确的做法应该是要求两个重号的人和公安机关三方协商,要求其中的一个人改身份证号,这样的话公安机关会决定一个比较方便的方案,看看改谁的身份证号是比较合理的,合情的,也是合法的。

  可是“一发动全身”,或许仅花20分钟能将公安局备案的号码改了,但是后面却排着一系列的麻烦:小到一本驾照,一张护照,大到银行账户,房产证,但凡和身份证挂钩的证件,都必须一一更换。对此,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认为,既然存在诸多的问题,还是需要警方尽早统一予以解决:

  洪道德:我觉得出现重号还是公安机关给每个人确定身份证号的时候在技术上面出现了失误,这个失误从技术角度来讲,从身份证号码的安排角度讲,应该是不难解决的,关键在于公安机关有没有主动性和积极性解决身分证号码重号的问题。不应当等到重号在实际生活当中出现了问题以后进行个案解决,而应该作为一个专门问题就全国范围内身份证重号的问题通过先进的技术手段来统一解决,尽早解决,以免在生活当中给重号的公民带来很多方面的不便。

编辑: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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