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热点:皮革废料变胶囊 西安墓园 西安城墙假货之争 中华儒商诈捐 《泰坦尼克》热映 31届香港电影金像奖 柏树林古建筑失火 渣土车撞出租车
首 页 陕 西 原 创 国 内 社 会 国 际 网 事 视 界 专 题 回 顾 视 线 时 评 政企快线 人事任免
华商网 > 新闻 > 中国报道
吉林敦化破获50多人涉黑团伙 6年作案百余起
http://news.hsw.cn    来源: 城市晚报  2010-09-27 07:41
华商彩信手机报,精彩资讯早知道!移动用户发‘HSB’到 10658000定制,3元/月!
 

  城市晚报延边讯 听闻多年以来让他们敢怒不敢言的“黑社会”大哥解士强终于被警方抓获,敦化很多受害群众不禁拍手称快。日前,敦化市公安局经过长期缜密侦查,打掉了该市以解士强为首的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解士强从2004年起,大肆纠集刑满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在敦化市以插手经济纠纷为名,从事黑社会性质暴力犯罪活动。

  2009年9月,敦化市公安局在组织全市黑恶线索排查工作中,以解士强为首的犯罪集团进入警方视线。经查,该犯罪团伙多年来已在敦化市形成了根深蒂固的影响力,经常在敦化市以及周边乡镇、林场的林地竞拍活动中称王称霸、欺压百姓,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暴力威胁和其他手段多次实施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盗窃、串通投标等犯罪行为。

  经查,该犯罪组织头目解士强(又名:解强)今年45岁,1987年曾因流氓罪入狱9年。出狱后他一直是几起有组织犯罪的重要嫌疑人。2004年,为扩大势力,解士强先后吸收了邢佰良(邢老二)、张君成(老六)、尹德祥、孙云峰、李海龙等刑满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通过进行暴力犯罪活动,解士强很快便成为敦化市“黑道”上的“大哥”级人物。

  在摸清该犯罪组织各成员情况后,敦化市公安局开始抽调精干警力开展打击以解士强为首的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专项行动。

  2009年10月8日,在敦化市一家宾馆门前,警方将解士强抓获。随着案件侦破取得进展,敦化警方发现此案涉案人员众多,遂将此案汇报到延边州公安局。延边州州长助理、州公安局局长岳喜田指示刑警支队打黑大队会同敦化警方共同开展侦查工作。

  经过延边州和敦化市两级公安机关近一个月时间的侦查,今年4月中旬,警方又抓获该组织成员及涉案人员10余人,核实案件10余起,确定了以解士强为首的组织具备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特征。

  为铲除这一犯罪团伙,2010年4月19日,敦化市公安局成立了专案组,案件的侦破还得到了吉林省公安厅的大力支持。

  经查,以解士强为首的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及涉案人员达50余人,其中组织者、骨干成员28人,这些人大多数为刑满释放人员或无业人员。目前,警方已抓获团伙骨干成员23人,并已批准逮捕,5人负案在逃。

  该犯罪集团在敦化市内共作案百余起,涉嫌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盗窃、强迫交易、串通投标等多种犯罪。

  此外,涉案人员当中,还有人曾在入伙前犯有抢劫杀人案件2起。具体的涉案证据和线索还在进一步核实中。

  警方列举的部分案例

  ●2004年8月,解士强带领团伙成员邢佰良、卢庆国、王建军、李海龙、迟殿财、庄广义等20多人携带凶器,在敦化市秋梨沟横道河子村,用暴力威胁手段欺压其他竞拍群众帮助姜某竞拍林地,最后姜某以低价竞拍林地成功。

  ●2006年至2007年,为垄断物流行业,解士强多次纠集冷建华、石长友、邢佰良、王振国、王淑成、卢庆国、田智范、王贵斌等人,对敦化市内的其他物流配货站进行打砸,殴打配货站业主,破坏其正常经营秩序,致使部分配货站业主无奈被迫远走他乡,离开敦化市。

  ●2007年3月,解士强带领冷建华、石长友、张君成等组织成员身着统一的深色防雨绸衣服,携带镐把、砍刀等凶器到敦化某宾馆进行聚众斗殴,殴打与其发生矛盾的刘某,不仅当街对刘某和其朋友王某进行殴打,还将王某的脚筋砍断,致王某轻伤。

  ●除暴力犯罪外,警方还查明,在2007年至2008年期间,解士强纠集冷建华、石长友、孙云峰、毛东明、迟殿财、张君成等人,多次在敦化市内及周边乡镇进行盗窃作案,盗窃所得赃物供自己承包的蛤蟆沟使用。

编辑:李晨
转发至微博:   分享:  
 返回新闻频道首页·进入华商论坛
 
  相关新闻
·广东农民自发成立组织维权护路 被控涉黑   10-09-16 17:06
·湖南衡阳警方夜攻酒店 捕50名“涉黑涉恶”人员   10-08-23 10:08
·公安部挂牌督办52起涉黑案 要求深挖保护伞(图)   10-08-18 09:08
·重庆市30人涉黑卖淫案4名涉案公安民警获刑   10-08-12 11:08
 
版权申明
一、原创内容页
① 华商报、华商晨报、新文化报、重庆时报、大众生活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音视频)独家授权华商网发布,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例:“华商网-华商报”。
② 部分内容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备注:华商网独家原创,转载请联系029-86519800 (详见华商网申明
二、华商网提供上传空间、链接及论坛/博客/评论等服务页面的免责申明
① 所有图片、音视频标明来源,有作者姓名要详细标注
② 华商网为用户提供上传空间服务,对用户传输内容不做修改或编辑。当著作权人和/或依法可以行使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利人发现上传内容侵犯其信息网络传播权时,应向华商网发出权利通知,华商网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采取措施删除相关内容。(详见华商网申明
 
  华商新闻-陕西西安权威原创新闻门户_华商网

本地 新闻 财经 数码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