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文/表 记者刘艺明 通讯员凌蔚)昨日,禅城法院根据最高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发出了全市首份限制高消费令,限制十名“老赖”高消费,他们乘坐飞机、列车软卧,或者住星级宾馆,乃至旅游、度假,为子女支付私立学校高额费用等行为,都被禁止。
限高令:
不得坐飞机 不准住星级宾馆
昨日,禅城法院正式启动“限高令”。该院执行局局长徐清云介绍,根据10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规定,被执行人有拒不申报财产或者申报不实、拒不配合法院查找财产等消极履行的行为、规避执行的行为或者抗拒执行等三类行为,法院就会考虑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位列在限高令中的10名“老赖”,禅城法院将限制其不得以财产支付以下八类费用的行为: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高档场所办公;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旅游、度假;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徐清云表示,禅城法院将会不断整理出新的限制高消费名单,向社会公布。
惩罚:
违规高消费场所将处罚款
高消费场所如果不配合法院,拒绝“限高”人员入内,会有什么样的后果?徐清云说,根据《民诉法》103条规定,相关部门不执行限高令,法院有权予以罚款,并对其主要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对仍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可以予以拘留,并提出予以纪律处罚的司法建议。
对于违反限高令的“限高”人员,法院将依法对其进行拘留、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按我国《刑法》第313条规定,以拒不执行法院的判决、裁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徐清云表示,在配套的“限高通缉网”未正式形成前,法院目前首选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体作为发布“通缉令”的主要方式。
“市民如发现情况可以拨打禅城法院执行局24小时值班电话18929939609。”徐清云说。
案例:欠下过千万元 却仍住别墅豪宅
在法院给出的“黑名单”中,欠下债款最多的案件是以温国强为被执行人的系列案。
温国强是佛山市中泰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该公司为客户提供担保时,不少是以温国强本人为担保人。温国强正是因为客户还不起贷款,且自己也欠了不少外债,被债权人告上了法庭。最终法院判决温国强向9位原告偿还贷款共计1220万元。今年,温国强在他的案子进行执行程序后,就玩起了失踪。
后来执行法官调查发现,温先生还不起钱,却一点都不穷。他的名下拥有2台小轿车,1幢别墅,3套商品房,1个车房,其中有1间商品房还租给别人居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