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 要露滋 通讯员 赵燕妮 丁建涛)为勒索赎金,而心起歹念绑架4岁幼童,最终换来8年有期徒刑。
现年42岁的鲁某,系山阳县石佛寺乡碾子坪村农民。曾因绑架儿童罪、盗窃罪于1995年7月27日被山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6年。2006年6月29日刑满释放后,他一直在长安区打工,居住在王某夫妇在郭杜街办开办的招待所内。
因鲁某和王某夫妇及4岁的儿子涛涛(化名)很熟,其便心生歹念。今年1月21日下午,他以给涛涛买好吃的为由,将孩子从招待所带出,乘车到西安三府湾车站,又换乘汽车到其老家山阳县,接着给涛涛母亲唐某三次发短信让其交出赎金5万元,并打电话威胁唐某不准给公安机关报案。后公安人员于1月23日将鲁某在山阳老家抓获,涛涛被平安解救。日前,长安区法院经审理后,一审判处鲁某有期徒刑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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