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疑犯张某拍的X光片,清楚地看到他体内的打火机(圆圈中) 本报记者 黄利健 摄
华商网-华商报讯(实习记者 武敦煌 记者 杜俊岭)“我肚子里有打火机,你们放了我吧!”尽管张某这么说,还是被民警带回派出所。
10月16日下午4时30分,在骡马市一公司上班的李先生发现,自己的笔记本电脑被人盗走,他随即报案。公安碑林分局柏树林派出所民警出警后,将涉嫌盗窃男子张某抓获。因张某吞食打火机,警方未能对其实施拘留,派出所研究决定,对其进行监管治疗,待异物排出体外后,再将其依法刑拘。
10月2日上午10时20分,盗窃嫌疑人马某被民警当场抓获。经公安碑林分局批准,柏树林派出所准备刑拘马某。例行体检时,民警发现马某腹内有三枚钢针。10月3日,马某被送往医院,在民警看管下排针。昨日,马某腹内的三枚钢针全被排出,已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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