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0年9月8日,陕西省天然气价格听证会外,网友自发到场反对涨价 资料图
华商网讯 据陕西省物价局最新消息,陕西省2010年10月20日起调整全省天然气销售价格。西安市居民类天然气价格在原先1.75元/立方米的基础上上调0.23元,调整后的销售价格为1.98元/立方米,非居民类天然气销售价格为2.30元。宝鸡、咸阳、渭南、铜川、杨凌等市区及临潼区、长安区、阎良区、蓝田县、周至县等 多数县区的居民类天然气销售价格也调至1.98元/立方米。同时车用天然气也同样涨价,西安出租车将收1元燃气附加费。
省物价局:充分考虑居民的用气负担
记者从陕西省物价局网站上了解到,此次天然气价格调整,是鉴于陕西省近期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较高,同时充分考虑居民的用气负担,故居民类用气销售价格只顺加国家上游天然气出厂价格提高部分0.23元/m³。
对此,记者注意到,此前陕西省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中的拟涨价幅度为0.25元。在9月8日召开的天然气价格听证会上,有人大代表当场提出质疑,居民用气调整国家标准为0.23元,但陕西省的方案欲上调0.25元,即每方气上调费用超出国家标准0.02元,对此方案很难理解,并表示供气企业不应和老百姓争2分钱利润。>>详细
生活成本:每月增加用气支出5.75元
天然气价格调整后,按照居民生活月平均用气25m³计算,每月增加用气支出5.75元。调整后的居民用气价格与可替代能源相比仍具有价格优势,以西安市目前价格为例,天然气按户均月用25m³计算支出49.5元,液化石油气按户均月用12公斤计算支出约73元,蜂窝煤按户均月用150块计算支出约60元左右。
车用天然气价格由2.65元提至3.55元
根据国家发改委、省物价局“各地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按照与90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不低于0.6:1比价进行调整”的要求,经市政府批准,西市从2010年10月20日起,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每立方米由2.65元提高至3.55元,每立方米提高0.90元。其中标准站用气每立方米由1.95元调整至2.30元,每立方米提高0.35元,标准加气站购销差价每立方米由从0.70元调整至0.80元,每立方米提高0.10元,每立方米0.45元的差价收入上缴地方财政,专款专用,统筹用于因天然气价格上调发生的公交补贴。
陕西省天然气维修费收费标准统一为每户每月1元
此前在听证会上争议较大的维修费问题得到明确,全省天然气维修费收费标准统一确定为每户每月1元。
物价局文件称,鉴于陕西省各城市天然气维修收费标准不统一,服务内容不统一,群众反映较大。在这次调价的同时,将全省天然气维修费收费标准统一确定为每户每月1元。居民用户在使用天然气过程中,维修除更换零部件按成本收取材料费外,不得再收取任何费用。
城市低保户每月补贴30元
天然气价格调整后,陕西省将采取向低保群体发放生活补助、向出租车公交车提供适当补贴等方式减小调价对低收入群体和交通运输行业的影响。
天然气销售价格提高后,陕西省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已决定从10月1日起对城市低保户给予价格补贴,每人每月30元(其中含天然气调价支出补贴),以确保低保群体生活水平不因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而降低。
关注:10月20日起 西安市区出租车增收1元燃气附加费
网友反应:听证会白听证了
此前报道:
2010年6月2日:西安天然气暂时不涨价 若涨价居民生活成本加大
2010年6月17日:陕西天然气价格可能上调 定价成本现已进行监审
2010年8月24日:陕西民用天然气拟涨0.25元 西安每立方或调至2元
2010年9月8日:陕西天然气调价听证会 人大代表质疑上调费用超出国家标准0.0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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