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王宏心因涉嫌故意杀人,被刑事附带民事起诉本报记者周哲摄
今年5月2日下午,咸阳市玉泉西路安居三村。
下午6时刚过,一对夫妻朝村内4号楼走了过来。在他们对面,一名正坐着喝啤酒的男子发现了他们,朝他们走了过去。
喝啤酒的男子叫王宏心,44岁,无业。发现这对夫妻时,他已在此等候了两个多小时。这对夫妻中,男的叫吴凯,女的叫孙雯(均为化名)。
王宏心走上前,没说三两句,就与吴凯、孙雯吵了起来。随后,王宏心与吴凯厮打在一起,孙雯赶忙上前拉王宏心。
紧接着,吴抄起一根木棍抡打王,而王用挥着一把长30公分的刀相向。没打几下,王手中的刀就被吴木棍打飞,这时,王又从身旁的花坛里拾起一根两米多长的竹竿,没几下,吴就被打到在地。混乱中,孙雯受伤倒在了地上。
“哐当”一声,王扔掉手中竹竿,一回头,看见了地上躺着的孙雯。
“全都怪她,打死她算了。”王从花坛里拾起一块人行道上用的方砖,走到孙雯身前蹲下,举起方砖,对着孙雯的头砸了下去……
孙雯当场死亡,吴凯受了轻伤。因现场有人报警,一分钟不到,王就被警方抓获。
动机因分手怀恨在心
面对讯问,王供述了自己杀人的原因。6年前,王与孙相识,后俩人同居。2009年8月,因吸毒,王被警方行政拘留15天。释放后,孙对王提出了分手,而王不愿意。在他看来,孙与自己一起生活了5年,花光了自己的钱。
“我重新找了别人,已经办了结婚手续。”不久,王突然被孙告知,叫他今后别再骚扰自己。然而,王并不愿就此罢休,经常去找孙。今年4月初,在孙的报警下,王被警方拘留了10日。
被释放后,王设法打听到孙与吴的住址,找上门去,双方言语发生冲突,才有了杀人一幕。
以上根据王宏心的供述和咸阳市人民检察院审理查明事实。庭审“我想赔偿,条件不允许”
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名,咸阳市人民检察院将王向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昨日,咸阳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王对自己杀害孙的事实供认不讳。公诉人向法庭出示了案发现场的木棍、竹竿、方砖等工具。当法警向王展示上述物证时,王点头,示意不用全部看了。
面对公诉方的指控,王的辩护律师认为,三人在发生打斗的过程中,双方均有过错,且案发后王认罪态度较好,希望法庭从轻判处。
法官要王做最后陈述。“我想对受害人家属进行赔偿,但是我条件不允许,我还有个孩子。别的没什么好说的。”王宏心操一口地道的陕西话。
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本报记者蒲晓旭通讯员王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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