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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封丘县原县委书记李荫奎,在担任封丘县县长和县委书记期间,贪污受贿上千万元,先后1575次受贿,创下县委书记受贿次数之最,但其家庭成员名下却没什么钱,原来,为免东窗事发,他一边上缴廉政账户资金,一边却让妻子四处找亲戚朋友借来身份证,用其他人的名义藏匿巨额赃款。(11月10日《浙江在线》)
说起中国的贪官来,最贪的,大约要属和珅了,他可以算是封建皇朝时代的代表。不过,要是和李荫奎比起来,论敛财的“勤劳”,和珅怕也会自愧不如。李荫奎作为一个曾经的县委书记,官儿不算大,可要说其发挥的作用,也算是淋漓尽致,登峰造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02年中秋至2009年春节,被告人李荫奎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1575次非法收受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县直局长共142人给予的人民币1276万元、欧元8000元、美元8000元,创下县委书记受贿次数之最,这难道不算是贪官敛财之奇迹?
7年时间,受贿1575次,这是什么概念?这意味着,他平均每年受贿225次。如果减去节假日,粗略地算来,他几乎每天都要受贿一次,甚至更多。也就是说,这个李荫奎,当了官之后,其主要工作,就是收受贿赂,以权谋私。这真可谓生命不息,敛财不止。皇天不负有心人,直到东窗事发,他居然也敛得上千万元。当然,与那些巨贪比起来,这似乎算不了什么,可是,平均下来,他每年也有180多万元的“收益回报”。难怪人们都削尖了脑袋要当官呢。难怪那些“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县直局长共142人”要给他送钱呢。敢情这权力是一种一本万利的买卖啊!难怪自古以来,人们就把“升官”和“发财”联系在一起呢。不知道,现如今那些给县长、县委书记送钱的什么镇长、局长有没有因为李荫奎的倒台而被清算,但我相信,只要他们买官目的达到,用不了几年时间,所有的“付出”都会十倍百倍地赚回来。虽然说现在不能把“升官”与“发财”赤裸裸地联系起来,虽然说现在时髦的说法,把做官称之为“人民公仆”,称之为不论职位高低“都是人民的勤务员”,美其名曰——为人民服务,可实际上,他们早就成了“为人民币服务”的贪官了,早就成为骑在人民头上的作威作福的官老爷了。
让人纳闷的是,在长达7年的时间里,李荫奎天天以权谋私,收受贿赂,居然还能堂而皇之地坐在县长和县委书记的位子上。人民的权力,竟被这样的人长期把持着,这于政府的形象而言,是多大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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