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上午,咸阳市渭城区文林路什字附近一停车场,一辆白色的面包车旁边有两位交警。其中一位交警将车门打开又迅速关上,捂着鼻子走到一边。
肇事车辆后方贴有“咸阳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督察车”字样
8日晚10时许,张昭明驾驶面包车,在中山街附近将一名20多岁男子撞死后逃逸。后据了解,一年前他曾见义勇为,拦截过一辆肇事逃逸的轿车,秦都区建设局还曾发文表彰。
事件回顾:咸阳一男子醉驾“城建监察车”撞死人后逃逸
渭城区交警队执法人员介绍事故经过称,8日晚10时许,肇事司机张昭明酒后驾驶,在咸阳市中山街渭城教育局附近将一名20多岁的青年男子撞亡后逃逸,开车行至北门口附近时,又与一辆白色的东风悦达起亚轿车发生擦挂,被东风轿车司机及围观群众拦下。
经查,肇事车辆是辆没有牌照的白色长安之星面包车,车内放置有“城建监察”字样的牌子,车尾贴有“咸阳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督察车”字样。肇事司机张昭明系咸阳市秦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村镇建设管理站(秦都区规划监察管理中队)工作人员。
昨日下午,在秦都区建设局规划监察管理中队核实了这一信息,该中队办公室工作人员称,张昭明确系监察队队员。
据了解,一年前张昭明曾见义勇为,拦截过一辆肇事逃逸车辆,建设局还曾发文表彰。
随后,在秦都区人民政府网站上看到了秦都区建设局2009年11月5日发出的,咸秦政建发(2009)76号关于表彰张昭明同志的报告:
我局村镇站干部张昭明同志,于2009年10月12日晚凌晨时,途经玉泉路人人乐门口,见一白色神龙富康轿车撞倒一女孩后,司机并未下车救人而是驾车逃跑,该同志驾驶摩托车英勇追赶,追到玉泉路东口将肇事车辆截获,并督促肇事司机返回现场救人。
随后该同志积极联系120,召集群众救助伤者,而肇事司机驾车趁机逃逸,该同志机智地记住了车牌号,为案件侦破提供了确凿证据;安置好伤者后,协助交警队勘察确认了现场,直至凌晨5点才回到家。
由于伤者救助及时,经抢救已脱离生命危险。鉴于该同志在此事件中,表现英勇、乐于助人,树立了干部职工学习的榜样,现申请给予该同志一定的物质、精神奖励,以鼓励在类似事件中表现积极的职工干部。
据悉,目前张昭明已被警方刑事拘留,而其工作单位——秦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暂未回应是否对张作出处理的问题。记者庞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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