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晚报讯 (记者郭欣 李卓洋 实习生孙文芳)多家民办幼儿园违规收取暖费一事引发读者关注,昨日,市物价局已责成各区县物价部门对教育部门收费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取暖收费项目。需要注意的是,公办幼儿园可以另行收取暖费,民办幼儿园则不可另行收取。
市物价局价格举报中心副主任雷女士告诉记者,目前各区县物价部门已经开始对教育部门收费进行检查,并重点检查取暖收费项目,只要发现有幼儿园违规收取暖费,会责令其退费。雷女士提醒市民,拨打12358举报时,首先要说清楚幼儿园的所在地和名称,并告知工作人员收费的内容和标准,同时还要注意保存好收费票据等证据。市民还可以到幼儿园查看其收费公示和收费许可证,判断收费是否合理。市物价局价格举报中心表示,只要有投诉就及时查处。
昨日,市物价局主管教育收费的工作人员再次重申幼儿园的收费政策,市民也可据此判断自己所交费用是否合理。公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的收费政策不同,公办幼儿园除收取保教费和规定的代办费外,对煤改其他形式采暖的可以另行收取暖费,一个采暖季日托不超过150元,全托不超过180元,具体的收费标准要根据运行情况,经过幼儿园所在地的物价部门审核后执行。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是根据自己的办园成本自行确定,并按隶属关系报物价部门备案后执行,取暖、降温等费用都已包括在备案的收费之内,所以只能收取保教费和代办费,取暖费不能另行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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