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安11月19日电 “我们将严格执行招生制度和收费管理制度,不违规招生,不违规收费,不做虚假宣传。”在19日举行的西安市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工作会上,西安部分中小学校长发出了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校长宣言。
为规范义务段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西安市教育部门将集中力量,认真解决好那些违背教育规律、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力争在较短时间内取得明显成效。
西安市教育局将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学区范围内符合规定的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新建、插建小区,必须纳入义务段学区划分范围,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
各区县教育部门和学校规范考试科目,从严控制考试次数。不允许任何学校举行任何形式的“小升初”考试,不得以“奥数班”等名义联手考试招生,不得以各种兴趣班名义变相考试违规收费招生。各学校不得违规提前招生或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
为进一步规范收费,西安市教育局要求各区县教育局指导和监督学校做到依法收费、规范收费、阳光收费。不准以任何名目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坚决杜绝学校设立小金库和账外账。
各学校接收捐资助学费必须严格遵循自愿原则,并使用财政专用票据,严禁将捐资助学与招生入学相挂钩。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和非盈利原则,不得与学费合并统一收取。严禁将讲义数据、试卷等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作为服务性或代收费事项收费。严禁学校强制服务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不得在代办收费中加收任何费用。不得强制学生在校就餐。
各学校不得举办以收费为目的的提高班、重点班、实验班、特长班、快慢班、竞赛班、双语班等;禁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节假日收费补课,或以家长委员会等名义变相收费补课。
所有民办学校必须按照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费,严禁事业办学单位高额收费,严禁公办学校接受事业、企业委托违规办学并变相收取高额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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