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27日曾报道过,云锦兴庆苑楼盘因为交房时间晚,配套设施与合同相差甚远,曾激怒36位业主在售楼部讨要说法。昨日,购房者之一的张女士再次投诉至本报称:她今年7月6日在陕西云锦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锦置业)花了51.5万元购买了项目名称为“云锦兴庆苑”的一套68.19m2商品房。当时和云锦置业签订了房屋认购书,按照认购书要求,2010年7月9日17时之前将全部房款一次性缴清。
张女士的母亲蔺女士告诉记者,按照签订的房屋认购书约定,本应该在2010年9月20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但云锦置业公司却将日期推迟到9月23日,到了日期,购房者张女士却被告知因为网络等问题暂时不能签订合同。
因为开发商的原因致使不能签订正规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张女士按照房屋认购书的要求提出退房,当时云锦置业的销售部工作人员同意退房,张女士于9月23日写出了书面退房申请。
本想着虽然房子没有买成,但是购房款很快就能拿到,并且还有利息,也没有过多的损失,但没想到开发商退款的方式实在让人难以接受。
蔺女士告诉记者,为了退款她已经去了3次云锦置业公司,10月25日第一次去,云锦置业并没有将全部的房款退给她,而是告诉她暂时没有那么多钱,只退了10万元,并写下字据承诺剩下的41.5万元于11月15日退还。11月15日她又一次来到云锦置业公司,因没有钱,没有拿到退房款。11月18日,第三次到公司,仍然没有拿到钱。当天云锦置业公司老总孟熙栓给她写下承诺字据,内容为:“公司保证积极筹借资金,加快退房速度,保证在11月26日前开始还款,最低还款10万元,若款到的多,多给。”
记者联系到了云锦置业的老总孟熙栓,他并没有正面回答记者的问题,而是告诉记者,具体退房的事情他不是很了解,让记者联系销售部门,因为钱不是他收的。对于退款方式,孟熙栓解释道,公司现在没钱,钱都在银行,等贷款下来后,会尽快退还房款。记者 谢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