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晨报11月25日报道 32岁的刘某在地下通道抢劫一名年轻女子后又对其实施强奸。为怕对方报案,刘某竟将双手被捆绑的受害者扔进河里。记者昨天获悉,刘某因涉嫌抢劫罪、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三项罪名被起诉到朝阳法院。
今年7月9日晚上10点多,来京务工的刘某看见23岁的女子小叶(化名)下车后独自行走,他尾随小叶到朝阳区光明桥北侧二环辅路地下通道时,突然上前用绳子勒住小叶的脖子,抢走小叶60元现金以及手机和黄金项链共计2810元。刘某将小叶双手从后面用绳子反捆,在护城河岸边的草地上对她实施强奸,后竟然将双手被捆绑的小叶扔进护城河里。小叶慢慢将手从绳子里挣脱后游上岸报了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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