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1月15日开始供暖后,幼儿园违规收取取暖费的投诉居高不下,为此,西安市物价局决定从11月16日开始至12月15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检查,检查范围是西安市各级各类幼儿园。
据介绍,公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的收费政策不同,公办幼儿园除收取保教费和规定的代办费外,对煤改其他形式采暖的可以另行收取
暖费,一个采暖季日托不超过150元/生,全托不超过180元/生,具体的收费标准要根据运行情况,经过幼儿园所在地的物价部门审核后执行。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是根据自己的办园成本自行确定,并按隶属关系报物价部门备案后执行,取暖、降温等费用都已包括在备案的收费之内,所以只能收取保教费和代办费,取暖费不能另行收取。
如果家长遭遇幼儿园违规收取取暖费,可拨打029—12358价格举报电话进行投诉。 本报记者 张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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