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县交巡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11月23日调解了一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搭乘顺风车出车祸,受伤的杨女士母女向司机李先生索赔5万元。搭顺风车时出了车祸,司机应不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事件] 搭车受伤母女索赔5万
今年9月12日,杨女士母女搭乘朋友李先生驾驶的“顺风车”。
当这辆黑色福特蒙迪欧行至104国道柯桥柯华路口时,因避让大货车不及导致车子失控,与行道树相撞,杨女士和女儿都在该起事故中受伤。
经交警部门鉴定,李先生对此事故负全部责任。
杨女士母女认为,李先生未尽到法定义务,没能及时抢救伤者并护送自己到医院就医。
在自己被送进当地医院后,李先生也只承担了极少的先期医疗费用,同时故意向交警隐瞒杨女士母女的伤势,对医疗费、护理费等损失只字不提。
为此,杨女士母女向朋友李先生提出,赔偿各项损失5万余元。
“一分钱路费没收,事情也已过3个月了,在交警调解过程中,竟向我提出赔偿!”李先生在接受采访时,话语中多少有点委屈。
李先生说,他此前不认识杨女士母女,是经一位朋友介绍才认识杨女士的。开始朋友只是告诉他,杨女士母亲要搭车前往钱清,后来杨女士和其女儿也要搭车前往钱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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