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网-华商报讯(记者 宁军) 办理信用卡恶意透支两万余元,银行催收也不当回事,但当被起诉后,该男子不仅要归还本金,还因信用卡诈骗罪获刑并被处两万元罚金。
2008年7月,勉县男子李某在西安办理了民生银行信用卡,同年8月31日开始刷卡消费,截至2009年10月31日共消费本金23168元。民生银行信用卡
中心于2010年3月2日、3月24日两次催收欠款,但李某置若罔闻。6月25日李某因此被抓获,随后归还欠款。雁塔区法院认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近日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两万元。
法官提醒说,信用卡持卡人恶意透支超过5000元,超过3个月未归还,经银行两次催款仍不还款的,将被追究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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