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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网-华商报延安讯(记者 王卫平)妹妹因涉嫌职务侵占被网上通缉,拿着印有妹妹名字和信息的身份证的姐姐被抓。警方经过核实发现错误,将其释放。之后她找警方寻求赔偿,又因“扰乱公共秩序”被拘留。当事女子的家属说,警方抓错了人应当道歉并承担责任;警方表示,错误是曹玉丽本人造成的,其存在涉嫌骗领他人身份证信息等问题。
姐姐正上网 被当妹妹抓
曹玉丽1984年生于志丹县杏河镇,被抓之前在新疆哈密经商。由于她目前尚在羁押中,24日,她的叔父曹生富向记者转述了事发经过:10月30日晚,曹玉丽在新疆一处网吧上网,并用身份证进行了登记。曹生富说:“派出所办身份证时搞错了,把曹玉丽的名字误打成了曹玉燕,曹玉燕是曹玉丽的妹妹,因参与倒卖原油被网上通缉。”曹生富说,新疆民警随后赶到网吧,看了身份证后立即给她戴上了手铐。尽管曹玉丽一再告诉后来从延安赶来的民警,自己不是曹玉燕而是曹玉丽,但民警说是不是回去了再确认,之后把她带回了延安。
据悉,曹玉丽的妹妹曹玉燕原是西区采油厂的工人,涉嫌职务侵占被批捕,目前在逃。
警方认为自己没有错
延安市公安局永坪分局法制科科长郝延庆说:“11月9日上午,曹玉丽被押回到分局,她自称并非曹玉燕,而是曹玉丽。我们与志丹县公安局取得了联系,并让认识曹玉燕的人前来辨认,发现此人确实不是曹玉燕。看来人是弄错了。但曹玉丽本人涉嫌骗领他人身份证信息,根据法律规定,我们建议志丹县公安局给其作出相应的处理。因此,我们把她移交到志丹县杏河派出所。”
但郝延庆认为,“虽然人是弄错了,但我们是严格按照网上追逃的要求抓人的。从身份证信息看,名字、身份证号码都是曹玉燕,只是相片有差异,但这张身份证已经发出去两年多了,人的面貌会发生变化,我们带回来验明身份没有错,要错也是她本人错了,因为她骗领身份证信息而给自己带来这样的后果。因此,我们不存在向谁道歉,更不存在给谁赔偿的问题。”
哭闹索赔又被拘10天
11月9日晚,曹玉丽晕倒在志丹县公安局杏河派出所,后被送到志丹县医院治疗。等身体好了一些,曹玉丽及部分家属就去西区采油厂及公安永坪分局西区派出所索赔但被拒绝。
公安永坪分局治安保卫大队大队长杨满海说,她先后多次到采油厂要求看病和赔偿,工作人员告诉她可采用合法手段维护自身权益,但她不愿意。在采油厂内大喊大叫,还捡起一块砖头砸了派出所的牌子。有一次还睡在一名副厂长的办公室不走,结果被保安拉出后她又在院子里哭闹,还扬言死都要死在采油厂。“她的行为严重干扰了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多次警告无效,22日晚我们依法对其行政拘留10天。”
曹玉丽的再次被羁押让家属们非常愤怒,“不管咋样,公安机关应该确认身份后才能抓人,不能仅依靠一张有争议的身份证就羁押人。公安机关应该为自己的过错道歉并承担责任。”
昨日,志丹县公安局相关人士说,曹玉丽在2008年之前户口因故缺失,她为了办身份证才假借妹妹的信息办理的,“她有骗领嫌疑,公安机关也未能及时审查清楚”。另据了解,志丹县检察院已开始调查“抓错人”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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