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靠“上海清口”从网络走红的周立波,近日又祸从口出。他从网上发表的“自宫论”和“公厕论”等言论遭到网友猛烈炮轰,成为千夫所指,双方展开一场唇枪舌剑,火药味之浓属于网络口水战史上罕有。11月30日,天涯网友朱光兵更是声称自己要起诉周立波,要求他向全国网民道歉,并索赔精神损失费1元。12月1日下午,记者致电上海静安区法院,工作人员称对此并不知情。
A 网友发帖要告周立波
周立波“微博门”大约起于11月16日,周立波盛赞上海高楼大火事件有关部门“反应及时”遭到网民痛斥,他在微博上开始频频对网友观点进行发难,认为网络上“无界别、无贵贱、无高低”地发表观点,会“导致一种虚拟的无政府空间”,并说“政府若将网络民意当真,实是一种‘自宫’行为了”!
这条微博迅速被转发至6000多条。其中,2000多条评论是嘲讽与斥责。11月26日,周立波接受媒体采访表示不会退缩,并称“对骂到底!”并且呼吁网络实名制,称网络到了需要管束和秩序发展的时候。11月29日晚,周立波在微博发表言论表示“收官”,但网友依旧不依不饶。
11月30日,网友朱光兵在天涯论坛发帖,称他“正式向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邮寄《民事起诉书》,正式以网友身份向周立波提请民事诉讼,要求周立波就‘网络是一公共厕所’的言论向全国网民道歉。寻求更多的网友的支持和响应,以此方式促进中国网络文明的健康发展。”
B 让周立波向网民道歉
帖子中,朱光兵公布了自己的身份和联系方式。他系广州人,男,生于1983年2月。其诉讼理由为:“被告周立波在网络和微博上多处发表损害原告人格的粗俗话语,极大地伤害了原告作为一个守法网民的权益。”其言论属于侵权行为。
诉讼请求中包括,判令周立波收回发表在网络上的不文明的话语。要求被告支付原告1元精神损失费,并向全国网民道歉。
记者通过电话联系到朱光兵,他说:“我已经于11月30日向上海静安区法院快递了诉讼书。我担心静安区法院会以我不在上海为由不予受理,或者让我本人亲自前往上海起诉。”朱光兵称,自己并不是一个人战斗,目前通过QQ群和天涯论坛已有1000多名网友支持自己起诉,再过两天可能会超过10000人。“我们还打算委托律师去上海起诉,再不行的话,会在广州本地起诉。”朱光兵称,他打电话时正在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12月1日傍晚6点,朱光兵称目前已委托相关律师,但遗憾的是目前上海网友尚未参加进来。
C 法院表示目前不知情
朱光兵在电话中对记者称:“周立波的经济公司已经给我打过电话,说他们不怕打官司,而且经济实力比我们强很多 ,要告就告吧。我们也绝对不会让步。”对于这一说法,12月1日,记者未能联系到周立波的经纪公司。
1日下午,记者致电上海静安区法院研究室,一位负责人对记者称:“对于这一案件我们目前并不知情。”
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的单正国律师对记者说:“朱光兵状告周立波,其诉讼理由是成立的 ,法律中对网络侵权有专门的条文。因为周立波的言论可以视为对全体网民的攻击,作为网民的一份子,朱光兵可以提出起诉。至于管辖权问题,单正国也认为不存在问题,一般采用“原告就被告”的原则,朱光兵首先可以起诉至上海静安区的法院。此外也可以根据侵权发生地,而互联网基本是无界的 ,朱光兵同样可以在广州起诉。但单正国本人认为:“周立波作为一个笑星,并不是一个严肃的公众人物,他在网络上的言论类似于‘骂街’。虽然可以起诉,但本人认为没有起诉的必要。”记者王学义
周立波微博
11月20日:网络是一个泄“私粪”的地方,当“私粪”达到一定量的时候,就会变成“公粪”,那么,网络也就是实际意义上的公共厕所!大家也就有空来拉拉!!
11月24日:网上骂娘的那些非主流贱民,在现实中就是天天被人骂娘的可怜虫!
11月29日:方舟子先生,对您遇袭深表同情,对收拢您的医院大失所望,他们应把您从脑外科直送精神病院的!您还真以为您是“剩斗屎“?请把您的声线练粗点再发声!整天像被门挤着一样!
11月29日:曲终人聚,意味深长。感谢所有关注我微博的朋友们!善意的抑或是恶意的。你们是我灵感的源泉!我们舞台见!收官了。
网友炮轰
波布:如果说之前对上海宝贝周立波的质疑,还是地域之争的话,那么这次连上海人都不买周立波的账了。无关京派海派、无关低俗高雅,这次是周立波头都不回地走到了网络的对立面。
罗永浩:如果不是网络,周老师这样的三流戏子,哪有机会表达他对社会的愚蠢看法?
顾晓鸣:他是一只被吹膨胀的青蛙,一次对骂就打回原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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