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要露滋 通讯员 赵艳妮 丁建涛)4年间先后侵占集体财产60.1万元,原信用社对公会计徐某,在感到即将东窗事发时,潜逃外地。7年后,徐某在湖北被当地警方抓获。记者昨日获悉,长安区法院日前判处徐某有期徒刑9年。
现年38岁的徐某,系西安市长安区韦曲人,原系西安市长安区城区农村信用合作社青年路业务处对公会计。1999年年初至2003年4月初,徐某在长安区信用联社城区分社青年路储蓄所(原西安市长安区城区农村信用合作社青年路业务处)任对公会计期间,采取给客户账户空进收入(虚增存款),然后自制票据从客户账户内提取虚增的存款等方式,套取信用社资金。4年间,徐某先后侵占集体财产60.1万元。2003年4月初,徐某畏罪潜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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