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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网-华商报汉中讯(记者 高建平) 城固县柳林工商所长陈某以资金周转为名,向辖区多名个体工商户及单位临时工借债二十多万元,逾期未还。城固县工商局已对陈某做出免职处理。
据城固县柳林镇、崔家山镇多名个体工商户反映,柳林工商原所长陈某,今年2月至8月间多次借款,逾期不还。
城固县工商局调查后称,陈某借款主要分四部分,一是高利贷,对象和数额不详;二是亲友同事;三是个体工商户等11人,共计18.7万元,其中三人有利息;还有一部分是柳林工商所的临时工4万元,均有借据。借款时间为2009年10月到2010年6月10日。据了解,临时工袁某因借给陈某4万元一直未收回,夫妻打架差点出事。一位个体工商户表示,如果陈某不是所长,就不会借钱给他。
昨日,城固县工商局局长周保继表示,调查时,陈某已说不清借款有多少,陈某无赌博等恶习,主要是好交朋友爱面子。之前,他为替朋友还钱借了高利贷。6月,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免去陈某所长职务。目前陈某已联系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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