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印斌
对于河南省林州市市民来说,这注定是一个寒冷的冬天。从1月5日开始,林州市停止集体供暖,为热力公司供电的林州优创电厂已经停产关闭。林州市长热线回复居民的询问说,为完成节能减排任务,林州市今冬不再供暖。1月8日开始,热力公司已开始全额退还市民的供暖费。
林州市地处河南省最北边,每年的元月往往是一年之中最寒冷的时节,气象预报显示,11日林州最低气温为-10℃。此时、此地、此事,仅仅是泛泛地指责已经没有意义,我更关心的是,林州市决策层为什么敢于冒天下之大不韪,不惜触犯众怒,而悍然全城停暖?节能减排任务果真是地方政府施政的挡箭牌吗?
从报道中可知,林州市停止供暖并非一时兴起,而是有比较完备的“善后”举措的。比如,停暖以后,市内各大机关单位给员工做安抚工作,防止他们向上反映;再比如,5日停暖,8日即开始全额退还居民暖气费。这些措施的立足点,均指向对民意的纾解,由此也可以推断,林州市在决策停暖的时候,对于民众可能产生的不满情绪是心知肚明的。
那么,既然明明知道停暖会激起民愤,而再周到的“安抚”也不可能祛除寒冬,林州市为什么还是要下决心关闭电厂,最终导致全城大面积停暖呢?表面上的理由是完成节能减排任务,主要供热电厂必须在2010年底关闭停产,以不折不扣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然而,在这一事件中,真正的动力在于隐藏在节能减排后面的“一票否决”制度。
一端是千家万户、机关单位、学校、医院的寒冬冷暖,民生问题;另一端,则是对领导干部的“一票否决”,帽子问题。到底该何去何从,如何抉择,答案其实早就有了,只不过,民众一旦被停了暖,感情上还是不那么好接受而已。一旦某一项政策与地方官员的政绩、仕途联系起来,则被牺牲掉的,只能是民众利益。
进一步追问,执行国家节能减排政策是不是意味着一定要牺牲民众的利益?这显然是一个伪命题,是地方政府企图转嫁民众不满的荒唐做法,也是极不负责任的一种做法。这种不负责任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国家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不负责任。调结构、转方式、节能减排既是硬性任务,更是长期的任务,需要地方政府持之以恒的努力,平时无所作为,到了临界点则一关了事,这样的懒政只能扭曲了国家政策的良好用意。另一方面则是对民众合法权益的不负责任。地方政府的首要职能就是保境安民,其执行国家政策,厉行节能减排,应该以增加民众福祉为出发点和归宿,本质上并不冲突。地方政府应该以积极的努力做好上下沟通的工作,既不能将国家政策擅自打了折扣,也不能以执行政策的名义肆意侵害民众利益。尤其值得警惕的是,地方不应该为了掩饰自家的不作为,而将国家政策与民众情绪对立起来。
去年年底,针对为了节能减排拉闸限电的现象,国务院办公厅发文纠正,发改委也要求各地区要正确处理长远利益与当前利益的关系。现在看来,林州市显然还在假寐不肯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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