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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统计称每年全球有80万人遭遇跨境拐卖
http://news.hsw.cn    来源: 法治周末  2011-02-16 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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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全球遭遇跨境拐卖的人口高达80万。

  人口买卖的“奴隶制”似乎离我们这个发达的、全球化的社会十分遥远。然而,现在国际社会上人口拐卖却真实地存在,国际上相关统计数据表明,每年全球遭遇跨境拐卖的人口高达80万,而这个数字很有可能只反映了部分真实情况

  法治周末记者 薛洪涛

  1月11日,欧洲刑警组织成功捣毁一个阿富汗人口贩卖集团,并在意大利逮捕了26名嫌犯。据悉,警方还在德国和法国逮捕了多名嫌犯。

  欧洲刑警组织在进行此次逮捕行动之前,进行了长达两年的调查工作,警方在进行家庭搜查时,还找到多名被贩卖的儿童。报道称,这个人口贩卖集团制造虚假的欧盟身份文件,将阿富汗移民途经巴基斯坦、伊朗、土耳其非法偷渡至希腊,然后进入西欧。

  每年有80万人被跨境贩卖

  当玛雅(MyaIslam)7岁时,就被自己的母亲以不到100美元的价格卖给了人贩子。玛雅被带到了泰国曼谷,在当地最受欢迎的一家时髦酒吧卖玫瑰花。“我会说的第一句泰语是YeeSipBaht(20铢,大约60美分),老板教我对酒吧客人这样说。”

  玛雅一家是来自缅甸的非法移民,住在泰国边境小城美索镇。玛雅的母亲把她卖给人贩子,因为人贩子答应每季度寄给她200美元。玛雅刚到曼谷,新老板却告诉她,首先要工作还债,因为他花了10000铢(285美元)才把她带到曼谷。

  玛雅每天都从晚上9时工作到第二天早晨6时。她抱着大约100支玫瑰花售卖,每支20铢。“有时候,有人会买掉我所有的花。”玛雅有些奇怪地说:“他们说孩子不应该工作,我应该回家。我第一次听到时感到很惊讶,我一直觉得我们工作是件很正常的事情。”

  在曼谷街头卖花的第4个年头,玛雅和另一个缅甸儿童以及老板的女儿在回家的路上遭到扣留。女孩儿们先是被送到曼谷的移民留置中心,随后被转送到保障和职业发展中心。

  4个月后,世界宣明会(国际慈善团体)工作人员帕文娜陪着11岁的玛雅回到了美索镇。“我们需要花时间和父母进行沟通,让他们完全明白孩子并不是商品。”帕文娜解释说,“我曾多次去玛雅家进行家访,直到最后可以确信让她回家是安全的。”

  玛雅的经历只是被卖孩子的缩影。幸运的是,她并没有经历太大的痛苦和伤害。她父母送她去上学。但遗憾的是,她非法移民的身份却使她无法入学。“我去了宣明会泰国基金会的教育中心。他们给了我一个身份证件。这是我的第一个身份证件。”玛雅拿着她的证件感到很骄傲。

  在亚洲一些大城市的街头,经常能看到被拐的儿童行乞和兜售商品,有被卖到泰国的缅甸儿童,有被拐卖到越南的柬埔寨儿童,这些儿童的父母对此都知情。这些被拐儿童被剥夺了亲属权、受教育权和与伙伴们玩游戏的权利,处境极其悲惨。他们是童工、流动工、黑劳工,这些身份标签与拐卖之间的界线并不清晰。

  人口买卖的“奴隶制”似乎离我们这个发达的、全球化的社会十分遥远。然而,现在国际社会人口拐卖却真实地存在。国际上相关统计数据表明,每年全球遭遇跨境拐卖的人口高达80万,而这个数字很有可能只反映了部分真实情况。其中有14500人到17500人最终被卖到美国为奴。在美国城乡可以看到这些被拐卖者。

  在东南亚,尤其是湄公河次区域各国一些边境地区,是拐卖人口的重要流出、流入和中转地,据估计该地区拐卖人口数量约占全球拐卖人口的三分之一。由于拐卖犯罪可以带来巨额利润,使拐卖人口犯罪十分复杂,涉及地域十分广泛,并且人口拐卖发生地区对此类犯罪处置不力。

  在亚洲、东欧、非洲和拉丁美洲一些极度贫困的国家,人们受到人贩子的欺骗和愚弄,认为在美国和其他国家他们可以找到更好的工作。但实际上,他们一旦被人贩子控制,往往会像奴隶一样被扣押、监禁、强奸、毒打。他们还不得不忍受饥饿去做家奴或者被强迫卖淫。这种对人权的可怕践踏就是当代的奴隶制。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曾发布一份题为《从虐待中受益》的报告显示,在全世界范围内,每年有上百万未成年人被强迫进行性交易。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执行主任卡萝尔·贝拉米在报告中说,这些孩子“像奴隶一样被贩卖,在一国内或跨国从事交易,被迫从事卖淫、儿童色情业或成为买卖婚姻的受害者”。“从曼谷的妓院到马尼拉的大街上,从莫斯科的火车站到坦桑尼亚的货运路线,从纽约的郊区到墨西哥的海滩,令人发指的(儿童性交易)事件随处可见”。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报告指出,儿童性交易每年可带来数十亿美元的收入,对一些国家来说,儿童性交易是旅游业的支柱。

  女性被拐卖到色情场所,被拐儿童遭受性蹂躏的情况已经受到广泛关注,但在湄公河地区,还存在其他一些不被关注的拐卖形式。有很大一部分受害者被拐卖到工厂、家庭、渔场、砖窑和种植园等。这些地方经常发生虐待事件,例如:性虐待、身体暴力、危险的工作环境、缺乏任何保护和法律援助等等。

  国际劳工组织在泰国边境小镇美索镇的调查显示,所采访的童工中有77.3%是女童。尽管一些受访儿童称他们持有工作许可证,但他们的工作环境极其恶劣。大约30%的儿童被迫在工厂住宿。其中一位被采访的女孩子每天工作12个小时,每星期工作7天;因为厂主伪造了她工作签证的年龄,并扣留了其身份证明原件,她没有办法回家。

  成年男性在被欺骗的情况下前往异地,也有可能成为拐卖受害者。成年男性在异地可能被强迫劳动。雇主通过强行没收身份证件、债务来束缚他。这也视作拐卖犯罪。

  跨境人口贩卖是严重的国际犯罪

  人口跨境拐卖是丑恶的国际犯罪,在很多方面和毒品犯罪相似,都是有组织的跨境犯罪,每年能产生数十亿美元的利润。人口拐卖带来的巨额利润,驱使犯罪分子不惜铤而走险。并且国际人口拐卖犯罪日益呈现职业化、组织化的趋势。

  多数人口拐卖是有组织的犯罪活动。然而在湄公河次区域,人贩子“各自为战”,来自各行各业,不分性别。女性人贩子引诱弱势的妇女和女童,男性人贩子扮演幕后决策的角色。很多男人和儿童愿意与女性人贩子同行,以至于最终落入被贩卖的境况,因为女人看起来像“好人”。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在越南发现41%的儿童性工作者是由朋友或熟人介绍的。也有的人贩子是陌生人,他们欺骗非法移民者,谎称能帮他们找到更好的工作。人贩子有时对待婴儿或儿童采取绑架的方式贩卖。总之,人贩子的招数变化多端。

  国际上的人口贩卖,尤其是贩卖妇女和儿童的行为已达到极为猖獗的地步。每个国家都或多或少受到影响。经济危机和政局不稳以及边界越来越开放为人口贩子提供了极好的环境。每年都有大约近百万妇女和儿童被卖到国外,沦为当代奴隶。

  人口贩卖首先是个人权问题,但也是跨国犯罪问题、社会经济问题和公共卫生问题。人口犯罪问题是跨国犯罪问题,因为犯罪团伙发现,人口贩卖挣钱相对来说比较容易,而且风险较小。

  人口贩卖问题是社会经济问题,因为许多发展中国家的妇女地位低下、没有独立的经济能力,这是被贩卖的重要原因。人口贩卖也是公共卫生问题,因为它加速了艾滋病、丙型肝炎和其他传染病的扩散。

  人口拐卖已成为人口贩子和犯罪集团盈利的一项重要手段,严重侵害了妇女、儿童的权益和身心健康。现在还没有哪一个国家能够消除这一罪行。

  人口贩卖的跨国性质要求所有国家联合起来,结束这种粗暴践踏人权和尊严的行为。国际社会对跨境人口贩卖也采取了各种手段进行打击。

  联合国制定了专门条约,禁止跨境人口贩卖,把跨境人口贩卖作为国际犯罪打击,如《(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预防禁止和惩治人口贩卖特别是妇女和儿童行为的补充议定书》(2003年12月25日生效)第一次在全球范围内统一了人口贩卖犯罪的定义,目标是预防人口贩卖,保护受害者,惩治人贩子。

  该补充议定书是专门针对跨国贩卖妇女、儿童犯罪的全球性公约。它确立了通过促进国际合作,更加有效地预防和打击跨国贩运妇女、儿童的国际犯罪,为各国开展打击跨国贩卖妇女、儿童的合作提供了法律基础。

  议定书规定缔约国应采取必要的立法和其他措施,将跨国贩卖妇女、儿童定为刑事犯罪。公约要求所有愿意遵守该公约的国家在法律上采取协调措施,以打击这些有组织的犯罪、并且简化引渡程序、扩大引渡范围。

  此外,还有许多国际条约禁止跨境人口贩卖,如1930年国际劳工组织的《强迫劳动公约》、1999年《禁止和立即行动消除最恶劣形式的童工劳动公约》、《废止奴隶制、奴隶贩卖及类似奴隶制的制度与习俗补充公约》、《儿童权利公约》以及《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任择议定书》等。

  国际社会还通过了众多的决议打击人口贩卖。联合国各个专门机构也把打击跨境人口贩卖作为重点,如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任命反对贩运妇女、儿童特别报告员。联合国毒品与犯罪问题办公室联手国际劳工组织、联合国人权高专办、联合国儿基会、欧洲安全理事会、国际移民组织在2007年3月发起的UN.GIFT(关于人口贩卖的全球倡导)项目。

  2008年2月13日至15日,维也纳反人口贩卖论坛为所有反拐机构,包括联合国、政府和公民社会提供了一个国际平台来分享各自经验,进一步强调集体合作,通过全面和多方面手段来解决人口贩卖问题。

  联合国经社理事会提出“加强国际合作预防和打击人口贩卖,加强对贩卖受害者的保护”的要求,联大通过61/180号决议成立跨机构合作反拐组织,以推动联合国机构及其他反拐机构之间的合作。

  世界各个地区都开展了打击跨境人口贩卖的活动。如阿拉伯加强国家反人口贩卖能力建设项目;黑海经济合作组织关于合作打击犯罪,特别是有组织犯罪的行动计划;波罗的海国家反人口贩卖理事会等。

  除了国际社会打击跨境人口贩卖以外,很多国家和地区还出台了反拐法律。迄今,已有60多个国家和地区通过了以反拐为主要目的的法律。这些法律中约有90%是在最近5年内出台的。当然还有另外很多国家通过刑法来惩治拐卖。

  联合国协调全球打击跨境人口贩卖

  跨境人口贩卖是国家、区域和全球性的问题,解决这一问题,既需要各国自身努力,也需要次区域各国通力合作。国际合作对打击人口贩卖犯罪至关重要。

  现在国际社会也日益重视这一问题,召开了一系列的国际会议,如非法移民问题曼谷会议和亚太磋商会、马尼拉进程、打击人口拐卖和走私问题巴厘部长级会议、反对拐卖妇女儿童亚洲区域会议以及反对对儿童商业性性剥削全球会议等。

  在打击跨境人口贩卖问题上联合国更是不遗余力,积极协调。2010年8月31日,第64届联合国大会召开高级别会议,正式发起了一个旨在打击人口贩卖的全球行动计划,呼吁国际社会在这方面采取具体行动。

  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说,人口贩卖的罪行遍及全球,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可以幸免。

  所有国家都可以在打击这一罪行的努力中发挥作用。要根除各种形式的人口贩卖罪行,世界各国必须在全球范围内采取协调一致的对策,联大发起的全球行动计划就可以帮助各国实现这一目标。

  潘基文鼓励各方向该计划提供捐助,并呼吁国际社会各方结成伙伴关系,共同落实全球行动计划,早日彻底消除人口贩卖的罪行。

  联合国打击人口贩卖的全球行动计划是在2010年7月30日以联大决议的形式获得通过的。

  根据该计划,联合国会员国承诺致力于根除人口贩卖的罪行,并将在4个方面采取具体行动:防止和打击人口贩卖的罪行;保护和协助受害者;采取法律行动;加强伙伴关系。

  迄今为止,联合国协调全球打击人口贩卖,成效比较显著的是联合国机构间湄公河次区域反拐项目(UNIAP)。

  该项目开始于2000年6月,是一个由多个联合国机构、政府和非政府组织等共同参与的项目,目的是通过与合作伙伴的协调与合作,加强湄公河次区域国家间、机构间的合作,遏制人口拐卖事件的发生。参与国包括柬埔寨、老挝、缅甸、泰国、越南和中国等6国。

  2001年,由6个国家政府、13个联合国机构和8个国际非政府组织共同参与成立了“联合国机构间湄公河次区域反拐项目”,总部设在泰国首都曼谷,各国都设有项目办公室。

  联合国机构间湄公河次区域反拐项目经理舒舒·塞图表示,在该项目成立的5年里,在6个成员国的共同努力下,有成千上万的拐卖人口被解救并被安全送返。

  她指出,由于拐卖属于非法行为,所以被拐卖人口的数量难以统计,加之各国解救人口拐卖信息并未完全公开,所以只能大概估计。

  2010年1月,来自湄公河区域(柬埔寨、中国、老挝、缅甸、泰国、越南)的政府官员及各界代表共同聚首缅甸蒲甘,参加湄公河次区域反拐合作进程第七次年度高官会议。

  135名来自6国政府的高级官员、其他东盟国家的观察员、联合国机构代表、非政府机构代表及捐赠方代表参加了此次的会议。

  此次会议的目的是各国及机构重申各自的承诺,以彻底消除湄公河次区域各种形式的人口拐卖、分享和评估各自在2009年的反拐进展,并为加强未来的合作打下更坚实的基础。

  “很荣幸能在缅甸举办这次具有历史意义的会议”,缅甸内务部部长兼国家中央反拐机构主席MaungOo少将说。“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反拐进程使我们能在反拐道路上取得重要进展”。

  自从签署反拐进程合作谅解备忘录以来,6国政府已经确立了法律和合作框架,预防拐卖的发生,起诉人贩和剥削者,保护拐卖受害者,协助他们安全体面地返回家园。

  第七次高官会议提供了一个反思这些框架、重新审视区域反拐手段的机会。

  6国政府将共同回顾各自反拐计划和优先工作领域,探讨未来的共同行动,尤其是在执法、刑事司法、受害者恢复和重新融入方面的合作。

  “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反拐进程的独特性在于,在过去的6年里,它空前地推动了湄公河区域各国间在目标和双边责任上的结合。”联合国驻缅甸协调员、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缅甸总代表BishowParajuli说。“我相信这种团结是我们解决重大挑战的最有力的武器之一。”

  中国重视与有关国际组织和非政府组织合作实施“打拐”、“防拐”项目。中国与国际劳工组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联合国机构间项目、英国救助儿童会等组织开展相关合作。

  2004年,中国、柬埔寨、老挝、缅甸、泰国、越南等6个湄公河流域国家共同签署了《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反对人口拐卖谅解备忘录》。

  在东盟地区,中国公安部先后与越南、柬埔寨、泰国、菲律宾、老挝、缅甸、印度尼西亚等国警务部门签订了一系列双边警务合作协议,均将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确定为合作的重要领域。

  【联合国十大反拐建议】

  1.建立双边关系:

  与目前还不是区域合作反拐进程(简称:COMMIT进程)成员的国家建立双边关系,以便更好地保护拐卖受害人的权利,提供更有效的服务,确保不同性别及儿童的权益受到保障。

  2.促进参与:

  推动拐卖受害人参与国家和区域政策的制定,从而加强对他们的有效保护。

  3.构建信息平台:

  构建一个可以共享的相关法律、旅行、移民文件、信息,以及邻国就业机会信息的安全平台。

  4.制定行动计划:

  制定国家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确保实施这些计划的资金来源。

  5.批准条约:

  批准所有与拐卖人口有关的国际条约。

  6.制定和完善法律:

  制定和完善拐卖人口和其他相关法律,如国际收养(防止通过收养途径来拐卖儿童)和与未成年人有关的法律(保护所有儿童,包括触犯法律的未成年人)。

  7.加强实施反拐法:

  为执法人员制定相关反拐工作指导手册,帮助他们分辨拐卖受害人和偷渡受害人,如何对待、帮助受害人等。

  8.制定国家保护受害人指导原则:

  在制定指导原则时应征求儿童、其他脆弱群体和民间社会的意见。

  9.确保教育:

  确保所有儿童,包括那些受流动影响的儿童都可以接受教育。

  10.保护儿童:

  保护所有在国内出生的儿童,进行出生登记,确保他们获得足够的教育和医疗保健服务。

编辑:李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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